一場離婚案牽出子女並不非前夫親生

07-26

母親欲要回兒子卻敵不過父子二人感情深

一場離婚案引出兒子並非丈夫親生。長豐女子林某(化名)就此從前夫陳某(化名)手裡奪回瞭兒子的撫養權。可由於兒子和前夫感情很深,並不願意隨母親生活。為此,林某與陳某的這期離婚官司打瞭好多年。7 月 25 日,在長豐法院的調解室裡,因為沒有見到兒子一面,惱羞成怒的林某不但做出瞭自殘的行為,還辱罵起在一旁勸慰自己的女兒。

這是一起在法院打瞭數年官司的案件,林某與丈夫陳某婚後因生活瑣事經常爭吵不休。在一次爭吵過程中,林某一氣之下從三樓跳下,導致傷殘。為此,二人也從此分道揚鑣,正式離婚。

離婚後,大女兒判給瞭林某撫養,小兒子判給瞭陳某撫養。不久之後,雙方因子女撫養權再度訴諸法院。經過鑒定,一雙兒女均不是陳某的親生血脈,於是法院將小兒子的撫養權也變更給瞭林某。然而,由於小兒子多年來與父親生活在一起,對母親很是生疏,並不願意跟母親一起生活。於是,尋子未果的林某三天兩頭前往法院糾纏取鬧要求強制執行,奪回兒子撫養權。

執行法官們一面安撫林某,一面積極的聯系陳某,勸其帶兒子過來見林某一面。可是陳某和兒子態度堅決,拒絕見面。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成功將其兒子勸來法院與母親見面。然而面對法官的詢問,男孩再次堅決的表達瞭拒絕與母親生活在一起的意願。

為瞭安撫男孩,執行法官們先安排瞭男孩與姐姐見面。然而,在調解室裡,聽到執行法官說母親也來瞭,男孩堅卻決地離開瞭。

沒有看到兒子的林某情緒立即崩潰,做出自殘行為,還不斷辱罵前夫。此時,女兒見狀趕緊過來拉住母親。林某不但不聽女兒勸解,還對女兒進行辱罵。

女兒見到母親無理糾纏,也情緒失控的哭瞭起來,控訴母親眼裡隻有弟弟。面對林某的這些行為,法官隻能不懈開導和勸解下。林某漸漸地穩定瞭情緒,最終接受瞭兒子不願意見她的事實,並答應與女兒回傢。(合肥晚報 合肥都市網記者 韓婷 實習生 汪艷 通訊員 王化友 紀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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