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罰瞭!在佛山,斑馬線不避讓行人,3 分不見,200 元沒瞭!

07-13

人行橫道又被稱為斑馬線,

因為它能引導行人安全地過馬路。

因此斑馬線也是

" 安全線 " 和 " 生命線 "

禮讓斑馬線就是敬畏生命 !

但斑馬線上,

行人很 " 難行 "!

這種情況你肯定遇到過!

2 年前,

禪城警方在全區主要幹道安裝瞭一批 " 禮讓行人 " 標志牌。

按照規定,

違規司機將處 2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的罰款,並記 3 分。

規定雖然在,實際處罰卻比較少

但這次交警動真格的瞭!

昨天下午四點,高明交警來到荷香路荷城市場路段截查斑馬線搶行的機動車,短短 25 分鐘就截查到 4 輛搶行斑馬線的車輛!於是,佛山市今年第一張 " 不避讓行人罰單 " 就這麼出來瞭 ~

對於交警的嚴格執法,

小編作為 "11 路車 " 的擁躉,

當然舉雙手歡迎!

日常生活中,往往因為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導致斑馬線難行,部分司機對斑馬線視而不見,搶行斑馬線,讓過往行人忐忑不安。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以下規定:

1、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2、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違反此規定的將作以下處罰:

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

3 分

200 元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也就是說,行經斑馬線一定要減速、停車、讓行!否則,發生事故要負主要責任甚至全部責任,並且還要受到處罰!

另外交警部門提醒,雖然斑馬線上行人享有優先路權,但並不代表不需要規則的約束。行人同樣需要遵守交通規則!

行人不沖紅燈

車讓人,人快走

才是最完美的狀態

你能做到嗎?

從今天起,

養成禮讓斑馬線的好習慣,行嗎?

來源:珠江時報綜合佛山新聞網、高明公安、禪城公安等

編輯: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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