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付費時代,用戶能用一杯咖啡、一頓外賣的價錢買到一套昂貴的學習課程,而若原本付費的用戶通過分享課程,成為瞭收費方,這場知識付費行為是否變瞭味?3 月 19 日 7 時許,一張新世相營銷課程圖片在朋友圈刷屏傳播,用戶甲購買瞭課程後,生成海報發送到朋友圈,如果有新用戶通過該海報購買課程,用戶甲即可獲得一定收益。這場 " 病毒式營銷 " 在一上午時間吸引瞭 9 萬餘用戶參與,課程從最初的 9.9 元漲至瞭 54.9 元。當天 12 時許,騰訊微信官方團隊封停瞭新世相營銷課圖片二維碼購買鏈接,認為其屬於多級分銷違規行為。
買傢付費後發展 " 下線 ",成瞭盈利者,不少網友質疑知識付費成瞭 " 知識傳銷 "。就此問題,深晚記者采訪瞭律師、營銷行業從業者。律師表示:新世相的違規行為本質就在於利用關系鏈發展人員,形成多級的上下線關系,按照下限的銷售業績計算盈利," 與傳銷行為是高度相似的 "。
用戶邀請他人購買課程即可 " 分成 "
有人發展 " 下線 " 收益上萬元
" 我已加入新世相營銷課,在漲價前邀你一起組隊學習。"3 月 19 日上午,曾創造瞭佛系青年、丟書大作戰等熱點話題的公眾號新世相再次火爆瞭朋友圈,這一次主題則是 " 新世相營銷課程 ",與以往知識付費課程不同的是,新世相營銷價格是隨著購買人數而變化的。原價 199.9 元的課程從 9.9 元起開始收費,每萬人購買增長 5 元。而更為不同的是,用戶購買課程後,分享宣傳海報,有新用戶通過此海報二維碼購買,用戶則可有一定分成。
根據新世相官方的說法,每邀請一位好友報名營銷課程,即得 40% 現金返現,多邀多得,上不封頂。如果邀請的好友同時邀請瞭朋友報名,也可獲 10% 返現,立即到賬微信零錢。收益排行榜前 10 學員最高可得萬元現金獎學金,第 1 名學員還可得價值 50 萬的新世相廣告推送一次。
知識付費新玩法讓消費者從繳費者變成瞭收費者,從上午 7 時至中午 12 時許,四個小時時間內,新世相營銷課購買用戶飆升至 9 萬餘人,課程價格從 9.9 元漲至 54.9 元,在新世相收益榜上,排名靠前的用戶通過分享海報,收益達到瞭萬元以上。
涉嫌多級分銷 微信官方對其進行處罰
購買後概不退款 新世相這一規定又引爭議
新世相營銷課以病毒式傳播的速度迅速刷爆瞭朋友圈,而在 3 月 19 日 12 時許,這場傳播戛然而止。不少用戶發現,當掃描圖片上的二維碼,立即跳出瞭 " 已停止訪問該頁面 " 的字樣,無法購買課程,同時新用戶如果要關註公眾號 " 新世相營銷課 ",也會跳出 " 該公眾號因違規無法關註 " 的提示。
為何封殺新世相營銷課?微信官方在當天發佈瞭公告,稱微信團隊嚴厲打擊多級分銷等違規行為," 在《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范》等規則中也有明確規定,新世相通過多層抽成等方式,推廣網絡課程,違反瞭微信平臺規則。目前微信團隊已對相關公眾號進行瞭處罰。"
被微信官方定義為多級分銷,3 月 19 日新世相官方同樣發佈瞭公告,稱他們註意到微信對多級分銷進行定義,並禁止此類行為,新世相接受處罰並進行瞭相關整改,並表示此前參與活動的用戶仍可以提現。
短短四小時,從刷屏到被處罰,新世相營銷課的購買熱度驟降,圖片二維碼被禁止,用戶可以下載新世相讀書會 app 進行購買,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前,購買總人數仍未達到 10 萬人,停留在 9 萬餘人左右。購買熱度降下,關於營銷的爭議則越發激烈。
購買過課程的用戶會被邀請進微信群,深圳市民王小姐所在的營銷課微信群有 81 人,微信封殺情況後,用幾位網友提出要退款,然而群內的新世相官方人員未給與回應。這樣的情況出現在瞭不少用戶身上,購買後不可退款成為瞭新的爭議焦點。
深晚記者在新世相營銷課的簡介中發現,購買須知第三條中有明確規定," 本產品為虛擬內容服務,已經購買成功概不退款,請在購買前確認購買內容。"
營銷行業從業者:這是一次粉絲經濟的實踐
律師看法:發展下線超過三個層級 新世相已涉嫌傳銷行為
知識付費時代,知識可變現為金錢。對於新世相的營銷手段,品牌營銷業內人士敖瑞表示,返利行為無可厚非。" 總體來說,新世相的知識營銷是一次粉絲經濟的實踐,粉絲付費來購買虛擬的觀點、知識。在行為合法的基礎上,這些錢都是他們應得的。"
知識付費的關註點原本在 " 知識 " 本身,然而此次新世相營銷課的關註點卻變成瞭 " 分銷 "。不少網友提出質疑,這種營銷方式涉及到發展下線盈利,是否已經屬於傳銷行為?
深晚記者就此問題采訪瞭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潘翔,潘翔認為新世相這種銷售課程的營銷模式涉嫌國務院頒佈的禁止傳銷條例所規定的傳銷行為。" 在互聯網知識經濟的營銷模式當中,通過互聯網分享獲得粉絲,獲得利潤這個行為,本身並不違法,國傢也沒有禁止,不屬於傳銷行為。" 潘翔表示,但是新世相的營銷模式存在的問題是,利用發展多層下線獲利的方式,形成一個累進式的分層的體系。發展的下線一旦超過瞭三個層級就屬於法律所規制的傳銷行為,而新世相運用的是動態式漲價的營銷模式,顯然發展的這種下線的模式已經遠遠超過瞭三個層級。
而對於用戶退款無回應一事,潘翔認為新世相公司以單方聲明的方式聲明一經購買概不退款,這個是霸王條款。" 因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經營者通過自己單方制定的格式合同免除或者減輕自己的責任,排除消費者的主要權利的這種格式條款是無效的。" 潘翔告訴深晚記者,這種聲明是無效的,對消費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深圳晚報記者 崔曉丹 實習生 屈思嘉 編輯 劉小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