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水問題 撫州市建設局局長等多人被問責

07-13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舒曉燕報道:13 日記者獲悉,撫州市紀委通報 "5 · 7" 鐘嶺水廠非正常供水事件問責處理情況。

5 月 7 日至 8 日,撫州發生鐘嶺水廠非正常供水事件,直接影響瞭市城區近 5000 戶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用水。事件發生後,市委、市政府迅速采取果斷措施予以解決,並要求徹查事件原因,嚴肅追究責任。市紀委對該事件展開調查,啟動問責程序,並將有關問責處理情況進行通報。

經查,這起事件是由於有關主管主責部門日常管理、維護、監督檢查不到位,在鐘嶺水廠取水口無法正常取水時,沒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造成的。根據相關規定,以及市委關於黨內問責工作的具體要求,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準,市紀委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市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沖林同志進行誡勉談話;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市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肖復星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市供水公司經理戢瑜安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市供水公司按照有關規定,扣除其 6 個月績效工資。同時,責成市建設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並進一步加強日常管理監督;責成市供水公司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設備設施管理,制定相關應急預案。

通報強調,"5•7" 鐘嶺水廠非正常供水事件的發生,反映出撫州市少數幹部責任意識不強,工作作風不實,主動作為不夠等問題。全市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 , 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要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把責任傳導到位,落實到底,對主管范圍內的問題,要善於發現,敢於擔當,真抓實幹,切實加以解決。要主動對標加壓,堅決克服依賴等待、畏難觀望的思想,堅決克服庸政懶政、不作為、慢作為等 " 為官不為 " 現象,對已部署的工作、明確的任務、定下的目標,高標準、嚴要求推動有效落實。要嚴格執行落實,把強化執行力擺到突出位置,加強自查整改,加強日常管理,拿出更多務實管用的硬招、實招、新招,剛性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不變形、不走樣,真正踐行講政治、敢擔當、抓落實的忠誠品質和實幹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力度,確保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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