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數為 83.71 分,比 5 月增加 0.04 分,比上年同期增加 3.03 分,連續九個月創下監測以來的最高分,城市交通文明進步指數為 0.3%。7 月 13 日,深圳市文明辦發佈的 6 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數調查報告顯示瞭上述數據。
據悉,6 月,交警部門繼續開展針對行人非機動車違法整治等 " 十大專項整治 " 行動,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得到穩步提升。與 5 月對比,城市交通文明指數四項分項指數均呈 " 兩升兩降 " 現象。其中上升的是守法率指數和市民感受度指數,得分分別為 83.93 分、69.79 分;下降的是交通設施完善指數和人行道無障礙指數,得分分別為 92.89 分和 86.92 分。
從各區(新區)城市交通文明指數來看,福田區得分最高,為 87.91 分;其次是羅湖區和南山區,得分分別為 87.72 分和 87.64 分;大鵬新區得分最低,為 76.27 分;寶安區得分也相對較低,為 78.43 分。
與 5 月對比,各區(新區)城市交通文明指數呈現 " 五升五降 " 局面。福田區、南山區、寶安區、光明新區和坪山區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寶安區得分上升幅度最大,增加 1.43 分,其次是坪山區,增加 0.55 分;而羅湖區、鹽田區、龍崗區、龍華區和大鵬新區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龍崗區得分下降幅度最大,減少 1.03 分,其次是龍華區,得分減少 0.97 分。
深圳晚報記者 胡瓊蘭 編輯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