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逃票續:同機人將獲賠 200 元

07-19

據北京晨報 19 日報道,昨日(18 日),中國民航局對 7 月 16 日因一兒童登機未購票致使航班延誤的情況作出瞭回應,稱由於乘客一行人首次乘坐飛機,並非故意逃票,不構成犯罪。此外吉祥航空也於 18 日上午表示已與相關單位密切溝通,對旅客的賠償工作也已啟動。但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起淮認為,民航局的回復內容雖看似包容瞭 " 逃票 " 兒童,但存在袒護和包庇瀆職的安檢人員的嫌疑。

圖片來源:北青報

民航局:非故意不構成犯罪

18 日,中國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副主任李繼承回應稱,7 月 16 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發生的 4 歲兒童逃票事件,經核查,涉事的 5 人中有 2 人是成年人,3 名兒童,其中最小的僅 4 歲。5 名乘客都是第一次搭乘飛機,對民航的購票政策不瞭解,誤以為身高不足 1.2 米的兒童不需要購票,所以這名 4 歲的兒童沒有買票。後經過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認定,這 5 人沒有故意逃票的行為,沒有其他不良目的,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所以在 16 日 18 時,經公安分局教育給予瞭放行。

另外,北京晨報記者從首都機場瞭解到,經查,該兒童確實未經查驗有效乘機證明,但在登機前已經過安全檢查。首都機場將嚴格執行安全標準,完善安全管理及查驗流程,確保旅客出行平安。

吉祥航空方面也於昨日通過官方微博進行說明,7 月 16 日,旅客登機完畢後,乘務長在與地面服務人員交接時發現機上旅客人數與艙單不符,經逐一核對後,發現一名 4 歲兒童並沒有登機牌且無有效機票信息。出於安全考慮,機長按照手冊標準決定啟動清倉程序。而目前吉祥航空一直與相關單位保持溝通,配合調查,且已啟動當日航班旅客的補償工作。最後,吉祥航空提示,12 周歲以下兒童搭乘航班需購買兒童機票,2 周歲以下嬰兒搭乘航班也需購買不占座的兒童客票。

昨日記者從旅客王先生處獲悉,吉祥航空表示將每人支付 200 元延誤賠償。

專傢:有包庇安檢員嫌疑

針對民航局的回復,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航空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淮認為,民航局回復內容中所表現出來的態度並不妥當," 對於這件事的回復本該從民航局自己的責任、安全措施的落實、當事人的責任三個方面來說,但民航局隻回復稱逃票兒童非故意、未違法,而選擇忽略瞭真正安檢過程中的漏洞。

張起淮表示,民航局的回復內容避重就輕,看似寬容瞭逃票人員,但實際上是為安檢系統和人員 " 開瞭綠燈 "。" 這樣的回應帶有袒護和包庇瀆職人員的嫌疑,其實這件事暴露出來的是民航系統工作人員和安檢過程出現漏洞,對於一個四歲的孩子,雖然可以以不是故意的而不追究其責任,但暴露出來的漏洞和瀆職才是最需要註意的。" 張起淮稱,民航局的回應有可能使未來的安檢系統產生更大疏漏,繼續埋下安全隱患的種子。

北京晨報熱線新聞記者 田傑雄 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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