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瞭!5 月 1 日起坐動車吸煙 180 天內禁乘

03-19

據重慶晨報 19 日報道,5 月 1 日起在動車上吸煙 180 天內不得坐火車。根據國傢多部門聯合發佈的意見,嚴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內除瞭坐火車受限,乘飛機同樣受到限制。

近日,國傢發改委、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多部門聯合發佈相關意見,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意見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實施。

動車上抽煙,限制乘火車 180 天

意見指出,將對特定嚴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乘坐火車。相關主體從限制乘火車人員名單中移除後,不再對其采取限制乘火車措施。

行為責任人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各鐵路運輸企業將限制其購買車票,有效期為 180 天,自公佈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計算,180 天期滿自動移除。

行為責任人冒用優惠 ( 待 ) 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 ( 待 ) 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的,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的,無票乘車、越站 ( 席 ) 乘車且拒不補票的,各鐵路運輸企業限制其購買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後 ( 自補票次日算起 ) ,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內,三次發生上述行為的,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 90 天後 ( 含 90 天 ) ,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不補齊所欠票款,鐵路運輸企業不對其恢復發售車票。

強占沖擊值機櫃臺,禁飛一年

意見指出,旅客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相關行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將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相關行為包括:

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櫃臺、安檢通道、登機口 ( 通道 ) ;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傢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傢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強占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

以上嚴重影響民航飛行安全和生產安全的特定嚴重失信人將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一年,自公示期滿之日起計算,一年期滿自動移除。

老賴限坐火車席位,禁飛一年

意見指出,對於其他領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有關責任人,將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包括列車軟臥、G 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同時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內,其法定義務履行完畢的,有關部門應當在 7 個工作日內移除名單。

相關失信行為責任人包括:

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在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到期債務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

在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責任人;

證券、期貨違法被處以罰沒款,逾期未繳納的;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逾期不履行公開承諾的;

被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或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名單的;

相關部門認定的其他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 ( 民用航空器 ) 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相關部門加入本文件的,應當通過修改本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確。

公示期內,可通過相關平臺申訴

意見還指出,民航局和各鐵路運輸企業按照規定程序,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在指定的民航網站、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 ( 12306 ) 網站、" 信用中國 " 網站發佈限制乘坐人員名單的完整信息,有關部門的異議處理人聯系方式應當同時公佈。

名單自發佈之日起 7 個工作日為公示期,公示期內,被公示人可通過鐵路 "12306" 客服電話等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公示期內,被公示人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公示期滿,被公示人未提出異議或者提出異議經審查未予支持的,名單開始執行。被納入限制購買車票名單、限制乘機名單的人員認為納入錯誤的,可以向有關機關、單位提起復核。

最高人民法院加強對各級人民法院指導,依法處理因執行限制乘坐火車名單、限制乘機名單而引發的有關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明確審理標準,公正司法,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重慶晨報記者 王淳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