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徐先生給我們來電話,說他前幾年坐牢吃瞭官司,進去前把自己全部的財產,包括一套房子,兩輛豪車等 ,全部交給瞭新婚妻子,他說當時兩人約好是假離婚,等他牢裡出來後,兩人還是要在一起的,可如今自己人是出來瞭,但老婆、車子、房子,都已經變成一場空。
徐老板 51 歲,湖州人,結過一次婚,2013 年年初認識瞭一個叫阿英的女人,阿英比徐先生小二十一歲,三個月後兩人就領證結婚瞭。老夫少妻,徐先生當時對阿英是相當寶貝,金銀首飾買買買,奔馳敞篷轎車買買買。後來他又買瞭輛 100 多萬的途銳 SUV,還在嘉興市區元一柏莊花 100 多萬,買瞭套 130 多平米的房子,這些,全登記在阿英名下。
徐先生:
" 當時我有個信用卡,欠瞭 100 多塊錢,產生瞭不良信用記錄,所以都放在她身上的,我貸款不行的,房子也是她名字 ( 記者:你們兩個之間錢都是誰賺的 ) 都是我的,她一毛錢,一分錢都沒有的。既然結婚,這些都屬於共同財產,放誰名下倒也無所謂,可是這個徐老板做的也不全是正經生意,有些還是犯法勾當,徐老板說,婚後不久他就預感自己會出事,於是回傢找老婆商量。"
徐先生:
" 當時我想把財產放到她頭上,就這樣想的:先去假離婚,把財產全給老婆,這樣萬一今後自己吃官司,法院也沒收不瞭我的錢。"2013 年 11 月兩人辦瞭離婚手續,徐先生把傢裡的財產,都給瞭阿英。
徐先生:
" 當時想假離婚離瞭之後,生活在一起,我們都離婚不離傢的,她父母也不知道,我還到他們傢裡,過年親戚傢裡也去的。"
果然,2014 年 4 月徐先生被警方抓獲,因為他偽造價值一千多萬的金融票據,被判瞭三年,進去的第一年,阿英還是很關心的,這張寫給徐先生的字條上,也滿是思念。
徐先生:
" 叫律師帶信來都說,叫我放心,你在裡面受苦,我跟女兒在傢裡等你,你心裡不要多想,就這樣說的。"
但是到第二年,徐先生感覺阿英好像換瞭一個人。
徐先生:
" 第二年口氣很不好瞭,我打電話過去,監獄裡面就四個電話,打過去她對我口氣就非常不好瞭,老是提以前的事情瞭,我跟她說點事情都不理你瞭。"
徐先生感覺不對頭,就讓兒子小徐去打探情況,小徐是徐老板和前妻生的兒子。
徐先生的兒子小徐:
" 發現她跟一個男的住在一起,住在這個房子裡, ( 我爸的 ) 衣服什麼的我問她拿,她說沒有。"
很顯然,阿英是另外有人瞭,徐先生知道後很生氣,給阿英寫瞭一封信,要求阿英把車子房子全部留下。但是這封信沒有回音。
上個月,徐先生終於刑滿釋放,放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阿英。一問才知道,現在的阿英已另嫁他人,徐先生懊惱之餘,又覺得不甘心,他要阿英把房子車子還給自己。讓他沒想到的是,元一柏莊的房子,在今年 2 月已經被阿英賣掉,總共賣瞭 129 萬。
徐先生:
" 我跟她要房子,她說房子現在不要談瞭,你要麼去打官司,在派出所裡就這麼說 ( 記者:她願意補償你嗎 ) 補償她願意補償的,我也不會要補償,所有的錢都是我出的,都有銀行記錄。她跟派出所裡說,同意補償一部分,她就這麼說,我說不要,我就肯定要房子。"
徐先生說,自己吃瞭官司,阿英很年輕,另外找男人也沒什麼好說的,但之前說的是假離婚,因此,屬於他的房子車子還有金銀珠寶,一定要討還。
11 月 19 號下午,徐先生再次找到阿英傢,但是沒找到人,記者電話聯系瞭她,阿英說,事情完全不是徐先生說的那樣,首先,離婚的原因不是徐先生想轉移財產,所以不是假離婚,而是感情破裂真離婚。
徐先生的前妻阿英:
" 就是因為他外面找女人 ( 記者:被你發現瞭 ) 對,他們在賓館門口,我抓都抓到過兩次,後來我實在忍受不瞭,我就離婚瞭。"
至於房子、車子,阿英承認確實都登記在自己名下,但房子不是徐先生出錢買的,徐先生當時隻說負責還貸款,可還瞭幾個月就吃官司去瞭,這套房子的貸款,後來都是她阿英在還。
徐先生的前妻阿英:
" 房子當時是我自己買的,他認識我的時候沒錢,是我自己買的,因為我沒錢,隻能按揭貸款,他說給他多長時間,他來還清 ( 記者:首付是誰付的 ) 是我付的,付瞭 30 萬,這些都是有依據的,我這些憑證都有,不是我吹牛吹出來的。"
至於兩部豪華汽車,一輛途銳,一輛奔馳,阿英說,離婚後不久,途銳車被徐先生強行開走瞭。
徐先生的前妻阿英:
" 當時離婚,他是外面有女人的,然後離婚後他去找那個女人,找瞭之後發現那個女人外面也有男人,他們就鬧開瞭,他把途銳車子開走瞭,因為他沒錢瞭,兩邊都不理他,途銳車子拿走,抵押給人傢,五十萬,這個錢是他拿走的。"
還剩下一輛奔馳車,阿英說後來也賣掉瞭,但賣掉的錢,也全用在徐先生身上。
徐先生的前妻阿英:
" 他進去前一天晚上我們還在吵架的,他進去瞭以後沒錢,又是賭博又是找女人,吃喝嫖賭樣樣來的,沒錢,然後他傢裡人過來求我,那時我也沒錢,我說沒錢,要麼這個車賣掉,這個車買來再去賣掉也不值錢的,賣掉是三十幾萬,貸款就還瞭二十幾萬,剩下十來萬,全部都用在他牢裡,我都是有收據的,都給他的,他牢裡辦事情什麼都是要用錢的,他一分都沒有。"
照阿英的說法,她跟徐先生早已沒瞭感情,現在徐先生是沒完沒瞭糾纏。
徐先生的前妻阿英:
"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他每天過來騷擾我們。他現在就是窮急瞭,沒錢,以前我經常在傢裡被他打,所以他人挺很狠的。"
徐先生:
" 當時她話說得很好聽的,想不到她這樣瞭,人她隨時隨地可以走,現在主要是房子車子的事情,要搞清楚。"
兩人各執一詞,完全對不上,那麼,房子車子的錢到底應該怎麼認定 ? 律師認為,徐先生之前和阿英說的假離婚,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隨行律師祝丹華:
" 離婚雙方是自願的,按照他的說法,那就不存在強迫另外一方的情況,這種情況下離婚就是有效的,合法的,你在離婚的時候,雙方約定瞭財產的處置,也是合法有效的,所以你說前面我是因為什麼什麼 ( 轉移財產 ) ,要推翻前面的事,這個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
不過,徐先生和阿英之前在元一柏莊的房子,是結婚以後買的,這就屬於婚後夫妻財產,雖然房子被前妻阿英賣掉,但徐先生的確可以要求阿英返還部分房款,具體多少,還要看證據。
先不管阿英和徐先生是不是真的假離婚,但這幾年,我們確實看到過不少假戲真做的離婚糾紛,離婚原因也是多種多樣,有的是因為拆遷,有的是因為戶口等等等等,但到最後結果往往都一樣,就是總有一方翻臉不認,假離婚變成瞭真離婚。我要說的是,離婚就是離婚,結婚就是結婚,沒有假離婚和假結婚的說法,隻要去民政局辦瞭手續,離婚就要承擔相應的後果,總而言之,婚姻有風險,結和離都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