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某武裝部長隱瞞執行 遭法院拘留 15 日

08-03

8 月 3 日,遵義市匯川區董公寺街道辦武裝部長董某,被法院處以拘留 15 日。據悉,董某此前因協助義務人隱瞞事實、不履行協助執行義務,還同意執行義務人,領走百餘萬元補償款。

去年,匯川區法院審理瞭一起民事糾紛,原告彭某與遵義某運輸公司大修廠等人,因買賣合同糾紛引發訴訟。審理中,彭某提出訴訟財產保全的申請,法院經審查後裁定,查封、凍結、扣押該大修廠拆遷補償款 78 萬元。

審理中,彭某提供線索稱,該大修廠將面臨拆遷,將有一筆補償款。於是,匯川區法院幹警於 2016 年 11 月 3 日即作出裁定當日,前往大修廠所在的董公寺街道辦事處,向辦事處送達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

不過,負責拆遷工作的董公寺街道辦武裝部長董某,卻對法院幹警隱瞞事實真相,並不予簽收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當天,法院還向負責發放補償款的匯川區房屋征收補償管理中心,送達相關文書,要求其協助查封、凍結、扣押某大修廠拆遷補償款 78 萬元。

然而,在法院已作出裁定之後,2016 年 11 月 16 日,董某卻審批同意向該大修廠支付上述拆遷補償款。11 月 17 日,大修廠全額領取拆遷補償款並予以轉移。

匯川區法院認為,董某隱瞞事實阻礙法院幹警執行職務,匯川區房屋征收補償管理中心簽收協助執行通知書後,卻未協助執行的行為,均構成妨害民事訴訟。

8 月 3 日,匯川區法院依法對董某予以司法拘留 15 日、對匯川區房屋征收補償管理中心罰款 30 萬元。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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