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圍海填海問題突出 千萬罰款被返還

07-31

中青在線北京 7 月 31 日電 屢屢突破環境底線上項目、有的地方甚至縱容違法填海、多個違法建設項目背後都有政府部門撐腰,而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問題卻得不到解決。今天,中央環保督察組在遼寧省進行督察反饋時,列出瞭一份觸目驚心的問題清單。

今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 25 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對遼寧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於 2017 年 7 月 31 日向遼寧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

國傢對飲用水源保護區有嚴格的保護措施,但在遼寧省,多個飲用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底線卻屢屢被突破,違法項目大行其道。

相關的案例包括,本溪市政府無視水源地環境保護有關要求,於 2011 年起在老官砬子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違法設立傳動裝置產業園和玻璃制品產業園,先後引進 19 傢玻璃、鑄造等企業,其中 12 傢為 2013 年之後引入;錦州市在凌河水源二級保護區違法設立凌北經濟園區,先後建成投產焦化、球團、冶煉、水泥等 17 個項目,嚴重威脅水源環境安全;撫順市 2011 年在大夥房水源二級保護區違法設立南雜木工業園,2013 年以來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陸續違法審批建設石墨加工、水泥制品等 10 餘傢工業企業。

另一個普遍的問題是,相關職能部門在環保工作層面不作為,亂作為。

近年來,遼寧省大規模違法圍海、填海問題突出,督察組認為,根子在海洋管理等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雖然對違法行為進行瞭處罰,但基本沒有按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要求恢復原狀,也未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一罰瞭之、以罰代管,由於處罰金額遠遠低於填海所得,實際鼓勵和縱容瞭違法圍海、填海行為,導致海洋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在工業領域,遼寧省發展改革委、工業信息化委在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中不嚴不實,2014 年制定實施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時,將遼陽鋼鐵、營口鋼鐵等企業多臺在建或未建煉鐵設施虛報為建成項目並上報備案。

在今天的督察反饋中,中央環保督察組還提及瞭遼寧省一批違法的大項目,而這些項目背後都有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撐腰。

海棠山國傢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露天礦坑,被中金黃金遼寧排山樓金礦作為選金尾礦填埋場,對保護區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威脅。該保護區管理局不僅沒有對企業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反而以書面形式提供排山樓金礦礦區不在保護區范圍的證明,明顯弄虛作假。

丹東市國土資源部門和大孤山經濟區管委會 2013 年在丹東鴨綠江口濕地國傢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違法實施農田建設,將約 25 公頃草地、坑塘濕地開墾為耕地,修建溝渠 300 餘公裡、田間道路 37 公裡,涉及保護區總面積達 6700 餘公頃。東港市政府 2014 年還未經審批擅自在該保護區實驗區修建觀鳥服務中心,占用保護區 3.3 公頃。

2014 年以來,朝陽市喀左縣龍鳳山景區管委會陸續在遼寧樓子山國傢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毀林占地建設棧道、戲臺、水塘、攔水壩等旅遊設施,違法開展旅遊經營活動。

大連市政府擅自決定由大連港集團啟動實施太平灣港區開發建設,截至 2016 年已累計違法圍海 1368 公頃、填海 585 公頃。2013 年瓦房店市海洋部門對太平灣港區違法填海行為處以 1150 萬元罰款,但當地財政部門隨後又以補貼名義全額返還,縱容企業違法行為。2014 年大連長興島經濟區管委會為建設生命人壽甲醇制烯烴項目,違法填海 222 公頃;2012 年至 2015 年,莊河市政府實施莊河港擴建等工程,違法填海 261 公頃。

而在涉及群眾利益時,地方政府卻毫不重視,一些長期投訴的環境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特別是生活垃圾污染問題,群眾反映十分強烈。

督察要求遼寧省應盡快制定整改方案,在 30 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對錦州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進行采樣。

督察組深夜研究遼寧生態問題線索。

督察組現場檢查海城市大石橋重燒鎂生產企業。

督察組現場檢查海城市露天開采菱鎂礦的生態恢復情況。

督察組雨中檢查遼河流域治理情況。

督察組在撫順市現場檢查垃圾污染問題。

督察組在太子河流域采集水樣。

遼河流域亮子河、馬仲河畜禽污染較重。

沈陽市大辛生活垃圾填埋場場內積存約 75 萬噸滲濾液。

沈陽市老虎沖生活垃圾填埋場場內積存約 50 萬噸滲濾液

沈陽市約 150 多萬噸污泥堆存在祝傢地區 9 個坑塘內。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召開全組會研究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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