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拘留所的日子不好過 “老賴”急還錢

07-12

大河網訊 7 月 10 日上午,剛上班,鄧州法院執行法官劉劍就接到申請執行人張某的電話,張某在電話那頭激動地說:" 劉法官,李某的傢屬今天大清早都找到我們,跟我們說好話,說願意承擔賠償責任,隻求法院快點解除拘留措施,讓李某快點出來。"

2015 年 12 月,張某的丈夫秦某駕駛摩托車與停在路邊李某傢的貨車發生相撞,致使秦某死亡,車輛損壞,造成交通事故。後秦某的妻子張某及孩子將李某及李某兒子訴至鄧州法院要求其賠償秦某死亡所造成的各項損失。該案件經鄧州法院及南陽中院二級法院審理後,均判決李某及其兒子賠償張某一傢各項損失共計 18 萬餘元。判決生效後,在做小麥收購生意的李某,有能力履行賠償義務卻遲遲不願作出賠償,在張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李某仍然置若罔聞,拒絕賠償。

7 月 9 日早上,鄧州法院執行幹警將李虎堵在被窩,宣佈對其采取拘留措施。李虎此時仍然不知悔改,嬉皮笑臉對執行幹警說 " 不就是坐 15 天,我也正好去避避暑。"

誰知在拘留所呆瞭一天,李某的身體和心理就受不瞭瞭,急切地要求傢人趕緊找到張某,商量賠償事宜,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李某傢人將商定好的賠償款 10 萬元交到張某的手中。至此,該案畫上瞭圓滿的句號。(生俊東 周博 朱小旭 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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