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需要法律的全面保護

02-03

日前," 黑客凱文 " 在微博上 @平安哈爾濱等部門,舉報哈爾濱市呼蘭區的一名李姓男子涉嫌以招募淘寶童裝模特為幌子猥褻兒童。公安部門展開調查,3 天後,李某被刑拘。這起發生在哈爾濱的兒童網絡色情案並非個例。《新華每日電訊》記者深入調查發現,一些人非法拍攝、售賣兒童色情視頻或圖片,將肆意猥褻、侵害兒童的行為變現牟利,已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

公安部門的速戰速決," 黑客凱文 " 功不可沒。在新浪微博上,凱文擁有 77 萬粉絲。認證為 " 知名互聯網資訊博主 " 的他,是網絡上打擊網絡色情產業鏈關註度很高的大 V。但並非所有的大 V 都像 " 黑客凱文 " 這樣有責任心。兒童色情地下鏈條猖獗發展的背後,是目前對其打擊的確存在多重切實困難,取證、認定及執法難度皆高。根本上來說,還是需要推動完善立法保護,提升精細化、嚴格化水平。

我國在保護兒童權益方面的力度是很大的。從中央領導的講話、中央的文件裡面都把兒童權利當做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整個社會也認識到,兒童權利和利益是關系到整個國傢民族的未來。但從法律來看,我國現有專門針對兒童的立法隻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兒童福利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大多分散、依附於其他成人的法律中,未能形成系統的、專門的、獨立的兒童福利法律體系,因而難以全面保護兒童權益和福利。不管是兒童教育還是兒童環境,不管是兒童食藥安全還是傢庭暴力等等,往往某個涉及兒童領域的問題成為熱點,專傢們就出來喊要從重處罰,要入刑。但到底哪些更需要做好事前預防,哪些需要把重點放在事中監管上,哪些更需要做好事後處罰,往往 " 剪不斷,理還亂 "。

這就需要有一部極具可操作性的《兒童福利法》,從福利的角度保護兒童方方面面的權利。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裡規定兒童有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受保護權等,很多國傢也都制定瞭《兒童福利法》。在此之前,我們可以先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內容,把任何造成對兒童傷害的行為納入進去,讓我們的後代成長在美好的環境中,這是我們對子孫後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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