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三被告上訴,網友別急著罵人

08-02

現代快報 /ZAKER 南京評論員曹玉兵

徐玉玉案發生後,輿論高度關註,一審宣判後,很多網友還覺得"太輕",甚至直言拖出去斃瞭才解恨。公眾的情緒,反映出大傢對通訊網絡詐騙犯罪的極度仇恨。

8 月 2 日消息,該案 3 名被告認為一審判決過重,已提起上訴。消息傳開後,網上有人對被告代理律師表達不滿,甚至破口大罵,認為不該接這案子,替被告辯護。還有網友直接留言:檢察院應該抗訴,因為判得太輕瞭。其實網上這兩種情緒都不夠理性。

我國司法審判實行二審終審制,上訴是正常的訟訴程序,也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賦予一審被告人的基本權利。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各項權利,也體現瞭我國司法制度的完善和自信。

法院獨立判案,律師正常司法代理活動,都是法律賦予的職權。法院對案件審理判決,律師為案件被告人辯護,隻要在法律框架下依法進行,都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一環,需受到尊重,輿論不必幹涉。

而且,被告的上訴也有積極意義。二審審理,勢必會再次引發公眾對此案的關註;圍繞量刑是否過重,控辯雙方免不瞭展開激辯,於公眾來說,這也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更有利於公眾對此案判決依據和量刑邏輯進一步理解。甚至對哪些從事詐騙活動的不法分子,也是一種震懾。

三被告的訴求是否合理,是否能獲得支持,隻能待到二審法院審理後給出答案。不管結果如何,任何經過二審程序的案件,一定會比一審判決結果更能經得起時間的檢驗。讓罪犯獲得應有的刑罰,是司法部門職責所在,也是對泉下的徐徐玉最好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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