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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願送件上門,快遞員和住戶間發生爭執,過程中後者打傷前者致其左眼致盲。日前,傷人者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故意傷害罪,判刑兩年。
2015 年國慶節,快遞員梁某到大連旅順口區一小區送快遞。作為收件人,住戶安女士讓梁某將快遞送上門。但梁某想將快遞放在門崗,二人為此產生矛盾。最終,梁某還是將快遞送入戶,安女士開的門,梁某在門口與安女士的丈夫趙某發生口角。梁某用手將已經懷孕的安女士撥到墻邊,趙某見狀用拳頭擊打梁某面部兩拳,將梁某左眼打傷致盲。
一審旅順口區人民法院判決:趙某犯故意傷害罪,判刑兩年。二審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害人梁某用手撥正懷孕的其妻子雖有不當,但其並無傷害故意,當場也未造成任何後果,而本案矛盾主要基於送快遞的瑣事,故不應認定被害人具有過錯。原審量刑時對趙某已予以減輕處罰,並綜合本案全部情節未適用緩刑,並無不當。法院近日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