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5 日,大白新聞報道瞭從警 24 年的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水樹華患肝癌被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註。
報道刊發後,引起瞭鄭州市公安局和金水區文化路分局領導的高度重視,積極協調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分公司解決此事。 今日(8 月 16 日),大白新聞得知,人保財險鄭州市分公司張總前往鄭州市公安局文化路分局看望水樹華,雙方就理賠一事達成協議,人保財險鄭州市分公司受理瞭水樹華的理賠。
人保財險鄭州市分公司張總(右)看望水樹華。
據大白新聞此前報道,水樹華今年 5 月被檢查確診為原發性肝癌,手術治療後他得知,鄭州市公安局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為他購買瞭職工人身保險。 但沒想到,在水樹華與保險公司溝通時,保險公司竟告知他因以前有乙肝住過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而拒絕理賠。
當時,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理賠服務部主管周寶鳳稱,可以接收理賠資料,然後給其做出拒賠書面答復。" 要想得到理賠得到法院起訴我們,由法院判決我們才認可,很多理賠都是這樣辦理的。"
【此前報道】
全國優秀警察患絕癥被保險公司拒賠回應:告我們啊
從警 24 年的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水樹華今年患上瞭肝癌,而這場大病讓他本來就不寬裕的傢庭生活又陷入瞭困境。
水樹華是今年 5 月被檢查確診為原發性肝癌的,手術治療後他得知,鄭州市公安局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為他購買瞭職工人身保險。但沒想到,在水樹華與保險公司溝通時,保險公司竟告知他因以前有乙肝住過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而拒絕理賠。
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患癌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水樹華當瞭 24 年的警察,現在是鄭州市公安局文化路分局治安大隊民警。他因從事社區警務工作先後獲得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河南省優秀人民警察、鄭州市優秀人民警察等諸多榮譽,同時還榮立個人三等功兩次。
今年 5 月 8 日,水樹華因腹痛前往河南省人民醫院診療,被診斷為原發性肝癌,隨後轉至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手術治療。
手術後,水樹華獲知,鄭州市公安局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為其購買瞭職工人身保險。但沒想到,在水樹華與保險公司溝通理賠事宜時,保險公司表示因其 " 以前有乙肝住過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拒絕理賠。"
大白新聞得知,水樹華這次患病治療花費瞭近七萬元,大多都是借親戚的。醫保隻報銷瞭一半,剩餘的都是自己支付。妻子也沒工作,孩子今年剛考上大學,每個月 5000 多元工資,連吃藥都不夠。剛有起色的日子,因這場大病讓傢庭生活又陷入瞭困境。
水樹華獲得的榮譽。
奔波瞭近兩個月,問題還是得不到解決,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水樹華發表微博向社會公開求助,他在微博賬號 " 小警察的苦惱 " 發佈瞭題為 " 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患肝癌,中國人民保險難保命 " 的文章,引發網友關註。
保險公司:想理賠去起訴
法院判決我們才認可
鄭州市公安局為民警們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購買瞭職工人身保險,水樹華也是被投保的民警之一。在與保險公司聯系的過程中,該保險公司理賠服務部主管周寶鳳讓水樹華提供相關資料,但當他按要求把全部資料備齊遞交的一周後,卻得到瞭拒絕理賠的答復。
為何已經購買瞭人身保險卻得不到理賠呢?該保險公司一楊姓工作人員告知水樹華," 以前有乙肝住過院是首次患病,肝癌不是首次患病,所以不能進行理賠。"
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理賠服務部主管周寶鳳則表示,可以接收理賠資料,然後給其做出拒賠書面答復。" 要想得到理賠得到法院起訴我們,由法院判決我們才認可,很多理賠都是這樣辦理的。"
水樹華告訴大白新聞 ( 微信 ID:dabaixinwen ) ,保險公司是在混淆乙肝和肝癌的區別,肝癌是重大疾病,乙肝並不屬於重大疾病。得乙肝的人並不一定就會患肝癌,並且這幾年他每年體檢都沒問題,乙肝已經轉陰性治療好瞭。乙肝五項的第二項已經產生抗體,肝功、甲胎蛋白、癌胚抗原都正常,並且 B 超也隻是提示回聲粗沒有報肝硬化。
水樹華的肝癌診斷書。
" 保險公司的合同條款寫的首次發病是指被保險人第一次發生並首次被確診患上該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並且該疾病在該被保險人獲得被保資格前並未發生或者有任何癥狀。他們現在想耍賴,認為原來乙肝癥狀就是肝癌的癥狀,這兩個癥狀是不一樣的。" 水樹華說," 他們的合同沒有寫明原來患乙肝的就不能參加重大疾病保險,也沒有讓我去體檢,去年他們都已經收瞭一年的錢,現在居然說以前有乙肝不行瞭。"
水樹華曾多次與保險公司理賠服務部和保監會聯系,均未得到有效回應。他也曾撥打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 95518 投訴電話進行投訴,目前也未得到回復。7 月 25 日,周寶鳳則向水樹華表示,需打 95518 撤訴她才能受理其理賠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