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走 4 歲男孩:帶回去跟女兒玩兩天

08-17

8 月 15 日中午,一名小男孩自己從傢裡出門下樓,在交易場被推著小黃車的陌生女子帶走瞭。孩子母親告訴記者,小男孩今年 4 歲,剛上幼兒園。暑假期間,平時都是跟外婆和姐姐待在傢裡,當天是趁傢人不註意,孩子偷偷溜出瞭門。

根據監控畫面的記錄,孩子最後出現過的區域大約是杭州路、朝陽路往南寧火車站方向一帶,據瞭解,小男孩離開時穿白色上衣,卡其色褲子。

現場的監控畫面顯示,小男孩最後跟隨一位推著小黃車的中年婦女離開的。孩子傢長及時報瞭警,並通過微信等渠道,發佈尋人信息。從昨天下午到晚上,加入到這場尋人行動中的市民越來越多,幾乎全城都在微信朋友圈裡為著急的傢長轉發信息,尋找丟失的孩子。15 日晚,孩子母親方女士在 23 時 49 分發出瞭朋友圈,告訴大夥孩子已經找到瞭。

聯系傢長的正是監控畫面中牽走小男孩的婦女。當晚的 23 時 20 分左右,婦女主動將孩子帶到市婦幼保健院附近,送還給瞭孩子傢長。

據瞭解,方女士的兒子是 15 日中午 11 時 40 分從位於龍勝街的傢中走出,當時方女士的母親和八歲的女兒都在傢,兩人都沒有察覺到。得知孩子走失後,方女士立刻到華強派出所報瞭警。

隨後,警方對周邊上百個視頻監控攝像頭進行瞭梳理,同時沿線走訪。監控顯示,該中年婦女帶著方女士的兒子從火車站附近乘坐瞭地鐵,並從魯班路地鐵口出站。

南寧市公安局華強派出所副所長鄧嘉民說," 她(涉事女子)見這個小男孩比較可愛,想帶回去跟她女兒玩兩天,玩兩天再帶回來。我說送到哪裡,她說送到火車站附近的派出所吧,表達很正常。"

女子交代,當時她告訴小男孩要帶他去找媽媽,孩子就很順從的跟著她離開瞭。經民警調查,該女子姓王,是外地人,在南寧打工,有一個女兒,當時她把小男孩帶回瞭自己位於高新區的出租屋內,沒有對孩子采取任何暴力行為。

經過初步查證該名女子將十四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帶離其傢庭及其監護人的管護范圍,已經涉嫌拐騙兒童罪。由於女子事後主動將孩子送回,民警表示,案件可能視情節從輕處理。目前,涉事女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方女士也表示,今後會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看管。

方女士希望通過媒體告訴大傢,謝謝大傢的幫忙和關註,希望事情過後孩子回到平靜的生活。這樣的事也為傢長們再一次敲響瞭警鐘,請一定要看護好您年幼的孩子。

(來源:南寧臺 編輯:陳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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