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當事人和隨身攜帶的手表。 鐘欣 攝
中新網成都 3 月 9 日電 ( 記者 張浪 ) 成都海關 9 日通報:成都海關所屬雙流機場海關旅檢現場日前查獲一起旅客利用膠帶捆綁藏匿手表入境案,案值總計約合人民幣 8 萬元人民幣。
3 月 4 日晚,中國籍女性旅客劉某從首爾飛抵成都,隨身攜帶兩個行李箱、一個雙肩包經 " 無申報通道 " 通關。在行李物品過機檢查時,現場關員通過 X 光機判圖發現該旅客疑似攜帶超量應稅物品,遂開箱查驗。通過查驗發現該旅客利用透明膠帶將 20 隻手表捆綁藏匿於腰間,手表品牌主要有浪琴、阿瑪尼、DW、天梭等,總價值約 4 萬元。此外,該旅客攜帶的兩個行李箱內裝有大量從韓國購買的衣物、帽子、化妝品、首飾等,約合人民幣 4 萬元。
據悉,劉某綁藏手表入境的行為已經違反《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同時成都海關特別提醒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 5000 元人民幣以內 ( 含 5000 元 ) 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傢規定應當征稅的 20 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有逃避海關監管、偷逃稅款情節的個人海淘及代購行為屬非法行為。自然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 10 萬以下的將進行行政處罰;10 萬元人民幣以上即觸犯刑法;偷逃應繳稅額 10 萬 -50 萬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應繳稅額 50 萬 -250 萬的,處 3-10 年有期徒刑;偷逃應繳稅額 250 萬以上的,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