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炎熱,高溫津貼你領到瞭嗎?

07-13

近段時間,天氣高溫,戶外工作者們,你領到高溫津貼瞭嗎?6 月至 10 月,勞動者如果從事露天工作以及工作場合溫度不能降至 33 ℃以下(不含 33 ℃),用人單位應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每人每月 150 元。如需要按天折算的,則每人每天 6.9 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除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外,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未提供清涼飲料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未收到高溫津貼或者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發,逾期不補發的,將處 2000 元至 1 萬元的罰款。

全媒體記者 曾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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