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楊偉廣)7 月 6 日凌晨,邯鄲市交警機動執勤大隊民警查處一起酒駕,司機旁邊的副駕駛座上竟然還放著一把 " 手槍 "……
當日凌晨 0 時 48 分左右,邯鄲市交警支隊機動執勤大隊二中隊民警在滏西大街與陵園路口設卡,進行大貨車違法入市治理工作時,發現一輛冀 D 牌照的黑色轎車在距離交警十多米遠的地方突然轉向停到便道上,並迅速熄火。民警立即上前進行檢查,來到駕駛員身邊後,明顯聞到一股酒氣。男司機口口聲聲說 " 倒黴 ",並稱隻是來挪動一下車子,沒有遠距離行駛,因此拒絕進行酒精測試。民警在打開車門的一瞬間,發現副駕駛座位上竟然躺著一把黑色手槍,及時采取措施將手槍控制,仔細一看是一把仿真玩具手槍,這才松瞭一口氣。
最終,經民警勸說和講解有關交通安全知識,該司機認識到錯誤,經酒精測試儀檢測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 37 毫克,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瞭處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以 1000 元罰款,記 12 分並暫扣駕駛證 6 個月。
該司機後悔地說,他知道 "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 的道理,可這次因為離傢不遠,再加上是凌晨,所以抱著僥幸心理沒有找代駕,想自己把車開回去,不料被交警查住瞭。
(編輯:尹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