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後四子女爭財產 喪期兩兒子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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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離休待遇的父親去世後,因為財產分割、遺產繼承以及贍養等一系列問題,子女們產生糾紛。8 月 5 日,記者獲悉,海安法院墩頭法庭成功調處瞭一起涉烈屬子女的析產、繼承糾紛案件,多案並調,修復瞭這個大傢庭的裂痕。

原告楊某今年已經 96 歲高齡瞭,系烈士遺孀。1944 年,楊某的前夫在抗戰中陣亡,留下楊某及肚子裡的胎兒。次年初,楊某生下一子。解放後,母子均享受遺屬補貼。之後,楊某再婚生育一子二女。2015 年,楊某的第二任丈夫趙某病故,其生前享受離休待遇,去世後留下一些存款及一筆可觀的撫恤金。為此,四個子女因財產分割、遺產繼承、遺屬補貼管理及贍養問題鬧得不可開交,甚至在辦理喪事期間,兩個兒子就大打出手。之後,兒女們到當地政府部門纏訪,多次調解無果。

今年 5 月 15 日,原告楊某以長子為法定代理人,並由長子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起訴次子,要求次子返還侵占生父的所有病故材料。庭審中,承辦法官發現,該訴訟並不能徹底解決傢庭的問題,更直接的問題是,原告楊某是由被告帶到法庭的,這與常理不符。

法庭上,原告楊某看起來神志不清,這引起瞭承辦法官的註意。經審查,楊某患有阿爾茨海默癥,應當認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長子法定代理人身份和訴訟代理人資格均系非依法取得。法庭不得不休庭。

休庭後,承辦法官向四子女詳細釋明有關法定監護人資格的取得途徑,對涉案的傢庭問題作瞭深入淺出的分析,並指明如此僵持下去,至少需要五、六次訴訟才能最終結事。通過法官情理法並重的循循善誘和苦口婆心相勸,四子女共同懇請法庭主持公道。承辦法官提出以贍養為案由,一攬子解決所有糾紛。四子女均表示同意,並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 農村傢庭子女間的析產、繼承類糾紛一直是法院處理的難題。" 該案承辦法官說,此類案件需抓住矛盾的要害,及時調整當事人的心態,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厘清全案的解決路徑,堅持秉持公道的辦案初心,這樣才能撫平傢庭糾紛的 " 邊邊角角 "。

(編輯 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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