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不打表,私傢車從機場非法搭客到市區,結果統統被查處

07-15

南寧晚報 /ZAKER 南寧記者 黎兆齊 實習生 翬京鵬 通訊員 吳殷納

不按打卡計費,到目的地後收取每名乘客 100 元運費;私傢車非法營運,從機場搭載一名乘客去往埌東客運站,談好到站後收取乘客 100 元運費 ……14 日 0 點 05 分,南寧市交通執法支隊與機場公安分局、市客管處、出租車協會在吳圩機場開展非法營運聯合整治行動。

7 月 14 日 0 點 05 分,南寧市交通執法支隊與機場公安分局、市客管處、出租車協會在吳圩機場開展非法營運聯合整治行動,在對車號為桂 A8U961、桂 AIU275 的安途出租車進行檢查時,其中桂 A8U961 從機場運載 2 名乘客到江南區五一路,談好不按打卡計費,到站後收取每名乘客 100 元運費;桂 AIU275 從機場運載 4 名乘客,一名乘客到江南區,一名到官塘收取 40 元,一名到明秀市場收取 50 元,一名到達萬秀村收取 90 元,司機與乘客互不認識。

經調查,兩車均為安途出租公司巡遊出租車輛,按照出租車行業相關管理規定,應按打表裡程進行計費。14 日上午,由市客管處牽頭,市執法支隊、出租車協會參會約談安途出租車公司負責人。會上,市客管處督促企業加強監督管理,並對當事司機做出處罰,可處 2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罰款。要求涉事企業和當事人於 7 月 28 號之前整改完成。

14 日凌晨,執法人員查扣兩臺非法營運私傢車,桂 A3R782、桂 A25R81 兩車各自從機場搭載一名乘客,分別去往埌東客運站,談好到站後收取乘客 100 元運費;另一輛車從機場去往西大農院路,議價收取運費 110 元。司機與乘客互不認識,2 名涉案司機未配合執法檢查,通過乘客筆錄證實為非法營運經營行為,經調查,兩車從事道路運輸沒有辦理相關的道路運輸證以及沒有能夠提供其他有效的道路旅客運輸資質的憑據,涉嫌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案,依據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對其實施扣押車輛的行政強制措施。

近期市交通執法支隊接到群眾舉報,吳圩國際機場周邊非法營運載客現象又有回彈之勢。根據投訴件提取有效信息,從 7 月 12 日開始,市交通執法支隊匯合機場交巡警支隊、市客管處、出租車協會各部門建立聯合應對執法機制。

市交通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下階段,將在現有基礎上,組織企業管理人員並加派人手,在南寧機場航站樓、停車場站前排隊區,協助做好現場出租車營運秩序維護和服務質量監管工作。增派執法力量,重點在夜間時段,嚴厲打擊出租車拒載、議價、亂停靠、非法營運、克隆出租車營運等各類違章行為。並督促企業加強司機營運規范教育,對於嚴重違章,造成惡劣影響的司機,將依法嚴處。

市交通執法支隊提醒廣大乘客,南寧市出租車一律實行 " 打表收費 ",搭乘出租車時無論遠近及乘車時間請勿與司機議價,乘客下車應向司機索取發票收據;若遇司機拒載、議價、繞道、態度惡劣等問題或者非法營運車輛,乘客可記下當班司機的服務資格證號和車牌號,並及時撥打 "12328" 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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