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被打前後對比 (圖片由當事人提供)資料圖
本報昆明 7 月 14 日電記者石飛 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瞭被告人和榮松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
2016 年 11 月 11 日 3 時許,被害人董某某、張某、孫某 3 人至麗江市古城區某燒烤屋包間內吃燒烤,被告人和榮松等 6 名被告人隨後也到該燒烤屋大廳吃燒烤。在雙方各自喝酒過程中,被告人一方對被害人一方進行挑釁並實施瞭毆打。另外,2016 年 7 月 23 日,被告人和榮松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華縣龍川鎮吃燒烤時持刀將李某砍傷後逃離現場,於 2016 年 8 月 2 日到公安機關投案。
案件辦理過程中,被害人董某某與 6 名被告人就附帶民事賠償自行達成和解,被害人董某某申請撤回其附帶民事訴訟。古城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準許撤訴。
古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和榮松等人肆意挑釁並毆打傷害他人,其行為觸犯瞭刑法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另外,被告人和榮松持刀將李某砍傷致其輕傷一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6 名被告人對自己的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傷害當庭表示悔過,並再次道歉。
案件將擇期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