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應付暗訪,他們竟給出租車司機寫瞭這樣一封信!

07-12

日前,針對網絡上流傳的 " 棗莊市在創衛中發出《致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封信》",要求當地出租司機在創衛(創建國傢衛生城市)專傢來山東棗莊市暗訪時通過專用暗號及時報告一事,棗莊政府新聞辦發佈瞭有關情況說明,證實確有其事,同時稱此信系創衛辦個別工作人員擅自所為。

這封題為《致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封信》的倡議信稱,國傢創衛專傢即將來棗莊市進行暗訪,因此希望廣大出租司機積極配合,做好幾項工作。

除要求出租司機周到熱情服務、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外,該倡議信還要求出租司機仔細觀察,發現外地口音、帶有專業照相機、詢問創衛工作的、專傢模樣的人員,要迅速想方設法與當地創衛辦取得聯系。

倡議信上給出的聯系方法是,立即將紅色太陽帽置於左前擋風玻璃處,並在街頭、市場等地遇到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時鳴笛 4 聲,以便工作人員及時辨認,待 " 專傢 " 結賬下車後,則務必要將紅色太陽帽從擋風玻璃處取下。

此外,該倡議信還要求出租車司機按照當地創衛辦的要求和指令,盡可能多地為暗訪專傢提供該市的創衛工作亮點。

棗莊市創衛辦在說明中回應稱,其發現這則網傳信息後,立即進行調查。經查實,此信系創衛辦個別工作人員擅自所為。市創衛辦立即糾正瞭該錯誤做法,並於 7 月 6 日將當事人停職檢查,調離創衛辦。此外,棗莊市創衛辦表示,下一步將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創衛辦人員的管理;嚴格按照創衛宗旨和標準開展工作,把創衛工作做細做實。

這個說明,說服力有多大?普通人一望便知。且不細究這封信的遣詞用語的官方語氣,隻是 " 創衛辦個別工作人員 " 即便有將公事化私事、公事私辦的 " 高尚 " 動機,其以 " 個別 " 之名就難以召集出租汽車公司下發此信,更不要說 " 創衛辦個別工作人員 " 私掏腰包印制這些信函並挨車發放這些信函瞭。

實際上,即使 " 此信系創衛辦個別工作人員擅自所為 " 確切屬實,作為非個別工作人員的創衛辦負責人也應當擔負此事的全部責任,甚至,若有證據表明創衛辦負責人也是奉命而為,那麼,下令者和行令者都應該對此事負責。這才是行政問責的實質內容。

在現代社會管理制度體系中,問責制的實施及有效性,是整個社會治理的基本前提之一。問責,就是檢查政府及其負責官員是否在其所轄部門和職責范圍內由於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以致影響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貽誤行政工作,從而造成不良政治影響,並對這些行為責任追究。

在此,問責制其問責的對象就是政府或其部門的負責官員。問責對象的確定性就在於,行政問責的事由雖為政府或其部門工作范圍內的職責履行中的不正確、不正當和不合規所引起,但卻不論造成這種不正確、不正當和不合規的行政行為是負責官員所為還是其他非負責的 " 個別人 " 所為——隻要發生不正確、不正當和不合規的行政行為,被問責的都是有責部門的負責官員,而不是非負責的其他 " 個別人 "。

這個問責對象的確定性同樣建基於行政責任和政治責任的確定性。在現代行政和政治制度中,政府負責人對政府所屬部門負責人、政府所屬部門負責人對其所屬工作人員,都負有管理乃至管束責任。

因此,即使 " 棗莊市在創衛中發出《致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封信》",確 " 系創衛辦個別工作人員擅自所為 ",棗莊市創衛辦的負責官員也難脫此事之幹系。其中道理就在於,如果棗莊市創衛成功,那麼,這個功勞是否記在 " 個別人 " 的賬上呢?畢竟不是每個棗莊人、也不是每個棗莊市政府工作人員都具體參與瞭創衛工作。

曾幾何時," 臨時工 "" 個別人 " 成瞭 " 頂雷 " 行政問責的主體。熟視這些不適格主體替負責官員 " 頂雷 " 而無睹,其結果隻能是 " 頂雷 " 的 " 臨時工 " 和 " 個別人 " 越來越多,而為行政後果擔責的負責官員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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