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項待遇標準同時上調
天津北方網訊:7 月 13 日," 津雲 " —前沿新聞記者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三項待遇再次調整。其中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迎來瞭 " 五連漲 "。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幅 5.5%,7 月內發放到位
自今年 1 月 1 日起,調整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幅 5.5%,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 6%,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 4.5%,全市 208 萬人受益。調整後的養老金本月內發放到位,今年 1 至 6 月份增加部分隨 7 月份養老金一並補發。
此次調整根據國傢要求,實行普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結合,即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進行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一是普遍調整。對全部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 50 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實行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繳費年限滿 15 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 ( 含 15 年 ) ,繳費年限每滿 1 年每月增加 2.5 元 ( 不滿 1 年按 1 年計算 ) ,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 15 年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 37.5 元;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按照本人 2016 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 1% 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按照同類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 3% 增加。
三是傾斜調整。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給予傾斜,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男年滿 70 周歲不滿 75 周歲、女年滿 65 周歲不滿 70 周歲的,每月再增加 40 元;男年滿 75 周歲不滿 80 周歲、女年滿 70 周歲不滿 75 周歲的,每月再增加 60 元;男年滿 80 周歲、女年滿 75 周歲的,每月再增加 80 元。
上述三項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低於企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 15 年以上的,對於繳費超過 15 年以上的部分 ( 含 15 年 ) ,每增加一年,每月再增加 1 元,最高增加到 2895 元。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提高到 277 元
自今年 1 月 1 日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 261 元調整為 277 元,增幅 6%。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自 7 月起發放,1 至 6 月份增加部分隨 7 月份養老金一並補發。基礎養老金調整後,全市 40 萬人受益。
據瞭解,本市城鄉居民年滿 60 周歲,累計參保繳費 15 年後,可按月享受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按月發放,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標準由市和區兩級財政全額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參保人個人賬戶儲存額支付,個人賬戶儲存額支付完畢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由市和區兩級財政全額補貼。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7 月起提高
自今年 7 月 1 日起,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由 1050 元提高到 1150 元;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由 1010 元提高到 1110 元。
2017 年 6 月 1 日後 ( 含 6 月 1 日 ) 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月計發標準由 630 元提高到 690 元。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謀職業,申請領取剩餘失業保險金的,按照工商營業執照發照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發照時間在 2017 年 6 月 1 日後 ( 含 6 月 1 日 ) 的,按新標準計發;發照時間在 6 月 1 日前的,按原標準計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靈活就業,申請領取剩餘失業保險金的,按照靈活就業登記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 2017 年 6 月 1 日後 ( 含 6 月 1 日 ) 的,按新標準計發;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 6 月 1 日前的,按原標準計發。(" 津雲 " —前沿新聞記者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