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兩男子冒充民警抓嫖坑嫖客財物

07-31

奇葩瞭,兩名男子竟然冒充民警以 " 抓嫖 " 為理由坑蒙拐騙,為瞭賺黑心錢真是不擇手段瞭!

兩名男子冒充公安民警以 " 抓嫖 " 為由,拿走瞭受害人身上 2000 多元財物。近日,花溪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瞭此案,並以招搖撞騙罪對案件作出瞭判決。

2016 年 9 月 13 日,被告人徐軍和朋友陳某在花溪區十字街附近,看見一名男子張某和一個賣淫女在一起,便冒充公安民警以抓嫖為由,上前搜走張某價值 2600 餘元的黃金戒指一枚、手機一部、手表一塊。案發後陳某已獲刑。另查明,徐軍在 1995 年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檢方指控徐軍的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法院當庭作出瞭判決。

花溪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冒充警察,以抓嫖為名,騙取被害人,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招搖撞騙罪,被告人徐軍的行為已侵害瞭被害人的財產利益,損害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依法應從重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

法院認為,在共同犯罪中,徐軍是主犯,還有犯罪前科,應當從重處罰,但鑒於其認罪態度好,又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徐軍有期徒刑八個月。徐軍表示服判。

(來源:法制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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