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歌手鄭鈞。圖 / 李偉
不論唱歌還是做人,鄭鈞就想當一個普通人,因為太多人就想表達他們是多麼牛逼的一個人。他想表達的,是一個普通人對於這個世界的思考和感受。
文 / 宋爽
" 西安人愛吃牛羊肉,所以做出來的東西就是生猛、蒼涼,就會出我、許巍、張楚這樣的音樂人。" 鄭鈞坐在愚公移山二樓的采訪室裡,慢悠悠地說道。
在他看來,一個地方的人吃什麼,決定瞭這個地方的人的氣質。陜西人的吃食 " 彪悍而粗糙,所以人和人之間的交流簡單粗暴,話也不多,有矛盾就直接開打瞭 "。
這座曾經的古代都城歷經瞭上千年的融合,形成瞭一種奇特的氣質,它缺少皇城的繁文縟節,裡裡外外流露著野性的生氣。從各方面看,西安都像一個不修邊幅的中年男人,沉穩、執拗,情緒上來又很暴烈。" 你聽秦腔就明白,它很蒼涼,接近於黑人音樂。西安就是這樣,遼闊又憂傷。"
古都西安,是很多搖滾歌手的故鄉。
" 祖輩在那兒,父母在那兒,初戀在那兒。走到哪西安這個情結都在。"
曾經的輝煌和守舊的做派,導致大部分陜西人對於探索外面的世界興致不高。鄭鈞因為 " 從小總挨打,一直打到 18 歲 ",所以有機會溜的時候,他選擇跑得遠遠的,去杭州上大學。可真的出去瞭,又覺得傢裡好," 祖輩在那兒,父母在那兒,初戀在那兒。走到哪西安這個情結都在 "。
剛到北京的時候,他找到一傢賈三包子(西安名吃),結果一進去就看見張藝謀,過一段時間再去,又碰見幾個陜西籍的名人。他在洛杉磯的時候,到處找陜西菜館,終於找到瞭一傢西安人開的餐廳," 廚師還是丈八賓館的。然後我就老去那吃,那地方特別遠,開車要一個多小時,別人都以為我是股東。我也不管,但要是吃不到這碗羊肉泡,我就迷失瞭 "。
西安之外,鄭鈞最喜歡的城市恐怕就是北京。" 一個億萬富翁,穿著大褲衩,踩著拖鞋,套一個破 T 恤,大大咧咧地在路邊攤和跑出租的陌生哥們兒就喝開瞭,這都是現實發生的。我朋友特別多,三教九流,有那種巨有錢的朋友和大傢聚會,我跟別人介紹這是我大哥,特有錢,做生意的。可他看著和拉板車的差不多,邋邋遢遢,臟乎乎的。"
他喜歡北京這種沒階級、不裝蒜、特松弛的勁頭。" 沒人會因為你穿什麼、吃什麼、傢庭背景是什麼來評價你,這就是它的包容,這是個偉大的城市。"
他不喜歡香港和東京。盡管他是最早簽約香港公司的大陸歌手之一," 可我從來就沒融進去 "。
" 我不喜歡那種氣質,那種氣質讓人緊張。你必須身上貼個標簽,表明你是什麼階級、什麼身份,沒這標簽在社會上就沒法生活。可說實話,越是註重人外表的城市就越沒底氣。像我們這種搞藝術的、懶散慣瞭的人,到那兒之後特別不適應。他們覺得你為什麼要這樣(抵觸),你不同意我們的價值觀嗎?他們說得很對,我確實不同意他們的價值觀。"
油潑面是經典的陜西美食。/ 電視劇《白鹿原》劇照
的確如此,西安人骨子裡有種怡然自得的粗放,受不得約束。大部分 " 老陜 " 認為 " 哪兒都沒這兒好 "。盡管這些年來經濟發展飽受詬病,甚至有人認為 " 西安是三線城市 ",但這除瞭激發西安人的不服,什麼都沒有改變。出租車照樣隨走隨停,隨時攬客,想獨自享受 " 包車 " 服務簡直是奢侈,並且該掏的錢一分不少—這一切的前提是能打著車;地鐵永遠沒有建好的那一天,道路被分割得亂七八糟、曲徑幽深,拐個彎就有可能迷路。
與此同時,市民生活風生水起,雖然那些冒著黑煙、熱氣騰騰的夜市已經被撤掉瞭大部分,但仍然無法阻止小販們脖子上搭著餿瞭的毛巾,在夜色中往鐵簽子上塞牙縫都不夠的羊肉串(人均一百串稀松平常)瘋狂地潑灑辣椒面和孜然。
和很多二三線城市一樣,在西安可以生活,想做成一番事業就比較難瞭。鄭鈞有很多老傢的朋友,但他並不怎麼和他們共事。
" 西安人因循守舊,做事沒效率,一件事吃八回飯之後再說,這八回吃完瞭別人也就不想幹什麼瞭。所以到現在,我和老鄉之間做事的時候少,就當朋友最好。"
" 西安總體民風淳樸,西安人性情直截瞭當,外面的人覺得生硬,因為他們不太善於和跟自己不同的人交往,甚至有時候表現出來都算不上友善。《長安志》裡描寫陜西人‘性格剛烈,好訴訟’,也就是很容易和別人起爭執。陜西人在外面都愛紮推。因為他們之間很容易相處,和外人就不太容易瞭,不愛跟人套近乎,也做不到自來熟,所以就自己有一個小圈子。
我就這樣,我實在沒辦法跟人自來熟,有人說老鄭你裝什麼孫子,我說我真不是裝,我就這樣。可跟我熟的朋友就知道我幾乎是沒底線的,我能跟你好到恨不得你騎我脖子上撒尿。"
1994 年,鄭鈞發表首張個人專輯《赤裸裸》。其中《回到拉薩》《赤裸裸》《灰姑娘》等作品至今在國內廣為流傳。
" 中國的搖滾樂沒發育好,是一個畸形兒。"
1986 年,崔健一嗓子劃破瞭工體的夜晚,中國人第一次感受到瞭生理性的躁動,音樂竟能如此狂熱而直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似乎生活中的虛無和憤懣都有瞭釋放的去處。那個年代的中國搖滾,就像一劑興奮劑,一切都因為前所未見而暢快淋漓。三十年之後,搖滾漸漸式微,取而代之的是花樣美男、小清新及仿日系少女組合,後者成為新的潮流風尚。而自始至終,中國搖滾樂從未在主流文化中分過一杯羹。
西方搖滾樂興起於 20 世紀 50 年代,從最初的黑人佈魯斯演變至今,逐漸成為反傳統、反體制、無政府的文化標識。它早已不是 " 見不得光 " 的亞文化,或者青少年用以宣泄荷爾蒙的噱頭,而是徹頭徹尾的主流文化。
" 我上學的時候有一個美國老師,他跟我們講美國文化,就講到搖滾樂。隻要講美國文化,搖滾是不可能繞過去的一環,他引以為傲,認為這是他們美國人給世界的一個大發明。" 鄭鈞說道。
" 白人愛聽重金屬、硬核,黑人更喜歡嘻哈、說唱。但是,真正偉大的音樂是跨種族、跨階級的。" 鄭鈞對此深信不疑。時至今日,中國的搖滾樂尚未呈現出偉大的態勢,盡管它 " 天賦異稟,骨骼清奇,並且一開始就受到文青的追捧。但是它沒發育好,像個畸形兒 "。
" 中國的搖滾樂一上來就沉重得不得瞭,又要表達時代的聲音,又要反主流文化、批判現實,可它還是個嬰兒,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像老崔,他當時橫空出世,但這並不代表整個中國的搖滾樂。一個產業或者一種文化現象不能由一個人來代表。在中國,搖滾樂一直都不屬於主流文化。它沒有經過青少年時期,上來就已經思考社會瞭;它是一個侏儒,雖然具備瞭成年人的思想,但卻是幼兒的身體。"
中國搖滾樂的興起背靠時代語境,當語境失去,便有點無話可說;而當日子越過越好,憤怒本身就成瞭矯情。鄭鈞覺得,這恰恰因為搖滾樂在中國給搞復雜瞭。它本身最大的價值,無非是讓凡夫俗子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中多想想 " 為什麼 ":我為什麼要這麼活著而不是那麼活著?我被教導的一切到底合不合理?而這麼做,並不需要借助社會環境的外力,任何人在任何時代都可以秉持這樣一種生活方式。因為反叛與自省精神,就是搖滾的內核,與時代的關系可有可無。
中國搖滾樂教父——崔健。圖 / 肖全
另一方面,鄭鈞認為,中國的社會環境妖魔化瞭搖滾樂。在國內,一個班裡甚至整個年級,也不見得有一個孩子會私底下玩搖滾、組樂隊,那幾乎是大部分中國傢長的噩夢。搖滾樂在中國代表瞭一種音樂類型,也像 " 墮落 " 的代名詞。" 染 " 上搖滾,那麼離輟學、文身、抽煙、喝酒、打架、留長發就不遠瞭。
在美國,搖滾樂早已面目 " 敦厚 "。從學生到白領再到矽谷的程序員,有一個自己的樂隊,周末聚在一起撩撥琴弦、吼幾聲黑嗓兒司空見慣。" 這種大眾文化造就瞭他們整體的音樂素養。中國沒那麼多人玩音樂,整體水平就不行,怎麼可能產生很多牛逼的作者呢?不可能。所以就沒有牛逼的歌,沒有能超越的音樂,也就永遠成不瞭主流。主流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朗朗上口,流傳甚廣。"
可是在中國,一旦搖滾人的作品變得廣為人知,那就 " 玩完瞭 "。" 這哥們兒已經成流行瞭,不搖滾瞭。要這麼說的話,U2、oasis 都曾是世界上最流行的樂隊,因為它們的歌大傢都會唱,所以它們就不搖滾瞭嗎?事實上,它們太搖滾瞭。英國人對自己的樂隊很驕傲,比如 oasis,英國人就叫它‘流行搖滾’,不會覺得恥辱。中國就不一樣,誰一流行就特別讓人悲哀,就沒文化瞭、俗瞭。你得先讓它流行起來,變成主流文化的一部分,才能繼續存活下去。"
" 魔巖三傑 " 在 1994 年 " 搖滾中國樂勢力 " 香港紅磡演唱會上的表現,令許多人念念不忘。
" 太多人就想表達他們是多麼牛逼的一個人。"
" 我不覺得我哪慘,我依然出去混,和人約會。現在想想人傢看我估計覺得我跟乞丐一樣,又瘦又臟,穿得亂七八糟,蓬頭垢面的,還好意思跟人出去約會呢。可我當時心裡就覺得自己很牛逼,對方也覺得我很牛逼,因為你自己覺得自己牛逼的時候會感染別人。我就覺得我幹瞭一件大部分人都不會選擇幹的事情,值得自豪,值得快樂。"
上世紀 90 年代,當鄭鈞來到北京時,也經歷過和所有玩搖滾、立志脫離體制內生活的人一模一樣的窮困潦倒。對他而言,撫今追昔、憶苦思甜這種事他幹不出來,不過是此一時彼一時,無需多言。
鄭鈞總是不自覺地流露出一種滿不在乎,他曾經在《金星秀》上表示:" 我都不知道我每天穿的是什麼,這都是我老婆的事兒。" 事實上,他上節目穿的衣服和采訪當天穿的衣服幾乎沒有區別。
年輕時的鄭鈞。
他說自己見過太多藝術圈、音樂圈的人,刻意地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神經病或者不正常的人,因為這樣才像個藝術傢,他的評價是:沒勁、悲哀。不論唱歌還是做人,他就想當一個普通人,他覺得這反而讓他與眾不同," 因為太多人就想表達他們是多麼牛逼的一個人 "。
" 音樂上,我不覺得要背負什麼民族的命運,或自視為俯視眾生的救世主。我就表達瞭一個來自古都西安這麼一個標準的中國城市裡一個普通中產傢庭的孩子,上瞭普通的小學、中學、大學,這麼成長起來的普通人,對於這個世界的思考和感受。"
2016 年,鮑勃 · 迪倫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成為第一位獲得該獎項的作曲傢。
" 我一直以來都太普通瞭,所以喜歡的東西也很正常,我喜歡看歐洲的文藝片,也愛看好萊塢大片。像鮑勃 · 迪倫、約翰 · 列儂,他們在生活中一定都是最正常的人,因為他們的作品表達的是普通人想說又說不出來的話,所以才會戳中那麼多人的心。
甚至柯本,我也覺得他一定是一個最正常不過的人,就因為他是個正常人又飽受折磨,所以承受不瞭才自殺。真正的神經病或者怪胎,並不會感到痛苦。隻有善良的、敏感的、正直的人才會在這個世界上感到痛苦,並且把它表達出來,這就是藝術傢。"
本文首發於《新周刊》第 49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