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參觀鄰居裝修意外身亡 鄰居擔責

08-06

雇傭無資質個人裝修,業主被判承擔連帶責任

文 /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鄭誠 通訊員葉芳暉

買房裝修本是喜事,但徐先生一傢卻 " 因喜生悲 "。自己的房子正在裝修,徐先生想參考其他業主的裝修風格,便跟著裝修工人進入一位一樓業主傢,不慎跌入地窖身亡。

事故發生後,徐先生傢屬將裝修承包商、一樓住戶、開發商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 67 萬餘元。記者 8 月 2 日從佛山南海法院瞭解到,該院近日作出一審宣判,認定裝修承包商應對事故的發生承擔 40% 的責任,而涉事業主則因將房屋交由無裝修資質的承包商裝修,需承擔連帶責任。

參觀鄰居裝修 跌入地窖身亡

徐先生購買瞭佛山獅山鎮某小區的一套商品房,並在去年順利交樓。去年 7 月底,徐先生與裝修承包商王某簽訂瞭裝修合同,約定由王某完成徐先生房屋的裝修工程,而王某並無裝修所需的施工資質。幾天後王某的施工隊便進場開工。除瞭徐先生傢外,王某還承包瞭同一小區的一樓業主滕某夫婦房屋的裝修業務。

同年 8 月 31 日,王某的工人到徐先生房屋內施工,因未帶齊工具便到滕某夫婦房屋內拿,徐先生也跟著過去順便看其裝修情況。讓徐先生想不到的是,該小區一樓住戶均裝有地窖。由於滕某夫婦房屋內地窖當日並未設置圍蔽設施,徐先生不慎掉入地窖,導致顱腦損傷、腰椎骨折。住院兩天後,徐先生因傷勢嚴重去世。

裝修方、業主及開發商成被告

徐先生去世後,傢中尚有兩位年逾八旬的老人以及妻兒。後徐先生的傢屬將王某、滕某夫婦、開發商告上瞭法庭,要求三被告承擔事故的 80% 責任,連帶賠償 67 萬餘元。傢屬認為,王某作為施工者,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直接導致瞭事故的發生;滕某夫婦作為事發房產的業主,雇用沒有裝修資質的王某裝修施工,且未對王某的施工行為進行監管;開發商規劃建設的地窖存在安全隱患。

法庭上,王某與滕某夫婦均覺得委屈。王某認為,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在於徐先生,施工地並非公共區域,而是私人場地,除業主與施工人員外,其他人都不得入內,徐先生自行前往他人房屋查看,不註意安全,事故發生純屬偶然,與自己的施工行為無關。平時事發地窖也都是有木板蓋住,隻是因業主滕某夫婦要加裝樓梯,才會揭開木板,而加裝樓梯部分並非自己的施工范圍。

滕某夫婦稱,王某負責的裝修部分並未完成,也並未交付使用。事故發生時滕某夫婦不在場,更是對徐先生參觀一事毫不知情,無法控制危害後果發生。

開發商則認為已將房屋交付給業主使用,業主自行管理,事故與開發商無關。

法院

雇傭無資質個人裝修

業主被判擔責

近日,南海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徐先生作為成年人,應當知道進入他人正在裝修的房屋具有一定風險,自身未盡到足夠謹慎註意義務,存在較大的過錯。而王某負責裝修房屋,應盡到安全監督義務,未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窖及時圍蔽,在徐先生進入房屋後也沒有對其提示,存在一定過錯。法院認定徐先生承擔此次事故造成損失的 60% 民事責任,王某承擔 40%。

此外,滕某夫婦知道或應當知道王某無裝修資質卻仍然交由其裝修,故應對徐先生的受傷與王某承擔連帶責任。因缺乏理據,法院不支持徐先生傢屬要求開發商承擔連帶責任的請求。

綜上,法院判決王某賠償 33 萬元給徐先生傢屬,滕某夫婦承擔連帶責任。據悉,除開發商外的各方均對一審判決不服,已提出上訴,案件將於佛山中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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