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被扒光拍裸照 女主人被拘六天罰二百

08-02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 8 月 2 日消息,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一名保姆卷入傢庭風波,女主人帶著十幾人沖進她的出租屋,扒光她的衣服,拍攝裸照和視頻。時隔近半年,保姆終於領到受案回執。7 月 31 日,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聯系到當事人,保姆回應:" 我拒絕與女主人協調和解。"

8 月 1 日,保姆收到派出所的送達回執,女主人被當地公安局行政拘留 6 日,並處 200 元罰款。

做保姆前已和男主人相識兩年,與主傢住對門

27 歲的張欣(化名)是廣西南寧人,她在當地一公司做前臺行政工作,在工作中,與常來公司談業務的王寧(化名)相識。張欣表示在南寧兩人相識大概有兩年的時間:" 因為他的工作經常出差,後來我們就認識瞭,是普通朋友的關系。"

後來,王寧提出希望請張欣到南京來做保姆,照顧他的孩子。張欣說:" 男女主人之間一直有矛盾,兩人已經分居瞭,女主人曾做過十分傷害他們感情的事情,他們有個 16 歲的孩子,男主人的工作性質是經常出差,希望我幫忙照顧下孩子,而且也是和他兒子商量過,他兒子已經同意瞭。"

張欣考慮著每月四千多元的薪資也合適,於是在 2016 年年底來到南京,租住瞭一個一居的出租屋,並沒有和男主人和孩子住在一起,自付每月 600 元的租金。

" 男主人和女主人一直在打離婚官司,因為經濟糾紛遲遲沒有結果,後來男主人把自己的房子賣掉償還債務,就重新租瞭一居,為瞭方便照顧孩子,就租在瞭我的對門。"2017 年 1 月初,張欣正式上班。

十多人沖進出租屋 " 捉奸 ",拍攝裸照和視頻

正式工作一個多月後,1 月 9 日當晚十點左右," 男主人來我的出租屋交代一些事情,因為他馬上又要出差瞭,孩子也將放假,就找我說說他走後的安排。"

" 沒說幾句,就突然有人猛烈敲門,女主人帶瞭十幾個人,男男女女沖進我的屋子,還喊著‘捉奸,捉小三’,有人把男主人按到地上,我當時就蒙瞭,趕緊跑回自己的臥室,有人踹開我臥室的門,到處翻我的身份證,有人把我按在床上,逼我承認自己是小三。我不同意,他們就有人扒我的衣服 ……" 回憶當時的情景,張欣說著說著又哭瞭。

" 我和男主人都衣著整齊,沒有任何其他關系,我還是個未婚的人,沒想到會受到這樣的侮辱。" 張欣稱:" 他們扒光我的衣服,拍瞭視頻和照片,還讓我拿著身份證放在胸前,拍瞭照片和視頻,還抓我頭 …… 我說我要報警,反而是女主人說她已經報警瞭。"

隨後,警察趕到現場,讓張欣把衣服穿好," 警察解釋,拍裸照和視頻是女主人在取證,這些東西沒有上網,並不是什麼刑事問題,就是治安問題。" 張欣說。

女主人方給保姆傢人發消息,保姆 7 月下旬領到 1 月受案回執

事發的第二天,張欣再次去當地的南京市江寧區公安分局祿口派出所報案,警方表示目前找不到涉事女主人。

1 月下旬,張欣的父母還收到女主人方發來的短信消息,短信截圖顯示,信息內容說明瞭張欣的胎記等特點," 就一個目的,盡快把她弄回去。"

" 至今,我都沒有告訴父母我受的委屈,當時隻是說因為一些瑣事兒有些矛盾。" 張欣一直瞞著父母自己在南京當保姆的遭遇。

如今,張欣在廣西南寧老傢,給個體商戶打些零工," 因為我已經報案瞭,擔心自己的信息被大公司查到,我都不敢去大公司上班,隻能給私人的賣傢打打工。"

7 月 21 日,當地媒體介入後,張欣領到瞭受案回執。受案回執顯示:" 你於 2017 年 1 月 9 日報稱的被打案一案我單位已受理。" 落款的日期為 2017 年 1 月 17 日。

7 月 25 日,張欣接到派出所電話,表示已找到女主人。" 女主人現在在治安拘留,我拒絕瞭和解,而且當時沖進我的出租屋的,不止她一個人,為什麼隻抓瞭女主人自己,其他人不應該追責嗎?" 張欣說。

8 月 1 日,在廣西南寧老傢的張欣告訴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她當天剛收到一份送達回執,送達回執顯示:女主人 " 被江寧公安局行政拘留 6 日並處兩百元罰款。"

對於這個處理結果,張欣並不滿意。

男主人回應:妻子已被拘留 和保姆隻是雇主關系

8 月 1 日,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撥通女主人的電話,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隨後記者聯系到男主人,對方稱:" 我和我妻子正在打離婚官司,7 月 28 日,本應是我們離婚案子開庭的日子,但我的律師接到當地法院的電話,告訴我,我的妻子被拘留瞭,不能按時開庭瞭,具體是哪種拘留,因為什麼拘留,我根本不知道,現在也無法聯系到她。另外,我們現在也基本不聯系。"

對於他和張欣的關系,對方稱:" 就是雇主和保姆的關系,我們之間沒有我妻子猜測的那些關系。"

辦案民警:不便單獨接受采訪

8 月 1 日,記者致電當地派出所,值班民警告知:" 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我不清楚,需要問辦案民警,隨後記者提出采訪辦案的尚警官,但民警稱尚警官今日已出警,建議明天再詢問。"8 月 2 日,記者再次致電,辦案尚警官表示不便單獨接受采訪。

隨後記者撥通江寧分局政治處的電話,負責媒體采訪的警官今天外出,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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