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 · ZAKER 廈門特派泉州記者 萬代輝 通訊員 莊凌龍 朱運培 郭川
男子曾某因犯假冒商標罪,在緩刑期間不思悔改,再次生產假冒品牌鞋。今日,曾某被晉江公安機關依法處刑事拘留。
7 月 12 日晚,晉江市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晉江池店鎮池店村一民宅內有人生產假冒品牌鞋。民警至現場後,打開卷簾門一輛銀色面包車停放在內,掀開右側的一塊白佈,大量已生產好的假冒品牌運動鞋堆放在裡面。經清點,總計 1755 雙假冒品牌鞋。現場男子曾某被民警控制住。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曾某如實交代瞭生產假冒品牌鞋的違法犯罪事實。經瞭解,曾某此前便因生產假冒品牌鞋被晉江市法院判處緩刑。緩刑期間,他在自己傢中又 " 重操舊業 ",他買來鞋面和鞋底,一個人在傢中做瞭起來。
今年 46 歲的曾某是漳州人,有過不下十年的做鞋經驗。曾某說,一個人生產,一天可以做 50 多雙鞋子。
目前,曾某因涉嫌假冒註冊商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辦案民警黃警官告訴記者,曾某在緩刑期間再觸刑罰,可能被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