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孟亞旭 編輯 | 鄒春霞
內蒙古一個廳官,被控給國傢造成損失高達 29 億!這個數額,超過瞭 " 造成經濟損失 14.86 億餘元 " 的周永康。
這個人,就是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包生榮。24 日,興安盟中院對包生榮濫用職權、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政知圈(微信 ID:wepolitics)註意到,庭上,還有自治區高院、自治區檢察院相關領導參加旁聽。
29 億元!
包生榮,1960 年 3 月出生,一直在鄂爾多斯從政,曾任鄂爾多斯市財政局局長,在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任上落馬。
檢察機關認為,他涉嫌三罪:濫用職權、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其中,受賄共計 1600 餘萬元。有超過 1200 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此外,他還濫用職權為國傢造成重大損失 29 億餘元。
△白襯衫者為包生榮
妻子同時被移送審查起訴
包生榮落馬的消息,是檢察院率先公佈的。
2016 年 4 月 19 日,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對包生榮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5 月 6 日,被逮捕。11 月 10 日,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值得一提的是,被移送審查起訴時,包生榮涉嫌的罪名由 2 個增加為 3 個,多瞭 "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他的妻子張虹,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同時被移送審查起訴。
包生榮是如何濫用職權給國傢造成重大損失 29 億餘,還有待進一步披露。不過,今年 4 月 11 日,包生榮被提起公訴時,起訴書中提到,他違規履職,低價轉讓國有資產,致使國傢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濫用職權的 9 個老虎
濫用職權罪,刑法第 397 條有規定。
國傢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傢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八大之後,該罪名不斷出現在落馬老虎身上。政知圈(微信 ID:wepolitics)註意到,至少有 9 個老虎犯濫用職權罪,造成損失最大的,是周永康,官方媒體稱,其 " 造成經濟損失 14.86 億餘元 "。
姓名 | 職務 | 單項 | 總刑 | 造成多少損失? |
周永康 | 中央政治局原常委 | 7 年 | 無期 | 要求蔣潔敏、李春城為周濱、周鋒、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使上述人員非法獲利 21.36 億餘元,造成經濟損失 14.86 億餘元。 |
楊振超 | 安徽省原副省長 | 7 年 | 無期 | 使國傢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 9.1508 億元 |
陳柏槐 | 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 | 8年 | 17 年 | 擔任湖北省農業廳廳長期間,違反國有資產和土地管理有關規定,擅自決定將下屬單位湖北省畜禽育種中心國傢劃撥的畜牧科研用地非法轉讓用於經營性開發,並弄虛作假幫助受讓方競得土地使用權,給國傢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 6.1億餘元。 |
李春城 | 四川省委原副書記 | 2 年 | 13 年 | 在擔任成都市長、成都市委書記期間,違規為特定關系人在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造成公共財產損失 57282.5197 萬元。違規使用財政資金造成公共財產損失 300 萬元。 |
韓先聰 | 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 | 5 年 | 16 年 | 在擔任滁州市委書記、" 大滁城 " 建設指揮部政委期間,徇私舞弊,以 " 大滁城 " 建設指揮長會議集體決定的形式,違反規定,向相關企業低價出讓土地使用權,減收土地逾期付款違約金,造成國傢財產損失共 2.22350469 億。 |
廖少華 | 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 | 2 年 | 16 年 | 在擔任黔東南州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傢財政資金損失人民幣 310.6372 萬元。 |
蘇榮 | 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原副主席 | 7 年 | 無期 | 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
武長順 | 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長 | 6 年 | 死緩 | 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期間,濫用職權,對他人采取刑偵措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情節特別嚴重 |
令計劃 | 中央統戰部原部長 | 4 年 | 無期 | 濫用職權,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
△犯濫用職權罪的 9 虎
9 個濫用職權的老虎中,有 6 個官方公佈瞭其造成損失的具體金額。比較來看,包生榮被公訴造成的損失高於其中任何一個。29 億的金額是周永康的兩倍,大約是上述 6 人帶來損失綜合的 80%。
如果最終確定是 29 億,這絕對是一隻危害系數很高的廳官。
" 當庭翻供 " 和 " 集體研究 "
因為濫用職權罪獲刑最多的,不是周永康,而是陳柏槐。
2015 年 4 月 17 日,陳柏槐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獲刑 17 年,其中,他因犯濫用職權罪,被判8年,因犯受賄罪,被判 12 年,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
為什麼不是 "8+12" 判處 20 年?
刑法規定,如果一個人犯數罪,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 35 年的,最高不能超過 20 年,總和刑期在 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 25 年。
言歸正傳。
陳柏槐還是十八大以來首個在法庭上當庭翻供的 " 老虎 ",他對檢方指控的濫用職權、受賄兩項罪名全部予以否認。不過,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陳柏槐是如何濫用職權的?
此前《中國紀檢監察報》有所提及,該報在《" 集體研究 " 不是違紀違法擋箭牌》的文章中說,陳柏槐利用 " 集體研究 " 徇私謀利。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在未經省政府、省財政廳批準的情況下,以廳黨組會議、廳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為形式,提議、主導、決定將國傢劃撥的畜牧科研用地 489 畝非法轉讓 , 給國傢造成經濟損失 6.106 億元。
△《中國紀檢監察報》截圖
多說幾句 " 集體研究 "。
文中說,一些官員為瞭達到不可告人的 " 目的 ",利用職權,以 " 開會研究議程 " 為幌子,以 " 集體決策 "、層層審批作掩護,先定調子,之後把個人意志、決斷強加於 " 集體研究 " 上。在審理官員濫用職權案中,官員經常辯稱審批、決策都需要多個環節、多方意見來層層把關,造成國傢經濟損失原因是多方面的,絕非他一人所為。
2013 年 1 月,兩高發佈司法解釋,首次明確對 " 集體研究 " 式瀆職犯罪將依法追究負有責任人員的刑責。
不過,陳柏槐也不是因為該罪獲刑最多的官員。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死緩的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屬頂格判。
濫用職權者中的特殊
回到廳官包生榮。
包生榮被控因濫用職權為國傢造成重大損失 29 億餘元,但這個數額究竟是不是超過瞭所有的部級 " 老虎 ",政知圈(微信 ID:wepolitics)不敢妄言,因為公開的消息中,犯該罪的副國級的大老虎蘇榮、令計劃,官方並未點明其究竟造成瞭多少損失。
另外,濫用職權罪不僅包括給公共財產、國傢利益造成損失。比如武長順,他犯濫用職權罪,是因為 " 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期間,濫用職權,對他人采取刑偵措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情節特別嚴重 "。
而廳官包生榮的案子,不妨等等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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