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醜兒 "。
11 月 14 日,時隔 1013 天,河北淶源看守所,曾秀梅(化名)終於見到瞭丈夫畢志新,她舉起電話,隔著玻璃擋板,喚出一聲他的乳名之後,淚水順著兩人的臉龐滾下。
快三年不見,憋著想要說的話真到見面時,卻不知道如何開口,夫妻二人似乎一時都找不到好的話頭。曾秀梅拉過身邊大女兒元元和小女兒琴琴(均為化名),讓她們開口叫爸。
" 爸,我會好好學習,等你出來。"9 歲元元很懂事,哭著給電話那頭的父親打氣。5 歲的琴琴則有些茫然,畢竟,眼前這個叫爸爸的男人,在她的記憶裡,幾乎沒留下什麼痕跡。
兩個孩子還不知道,就在不久前,他們的父親畢志新,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無期徒刑。
被畢志新殺死的對象,名叫冀鵬。讓畢志新拿起菜刀和鐮刀砍向冀鵬的原因,系冀鵬先後三次強奸瞭他的妻子曾秀梅。
面對無期徒刑的終審判決結果,曾秀梅和丈夫的辯護律師劉昌松溝通後,決定啟動申訴。
這首 " 殺死強奸妻子者案 " 的血與罪的蕭瑟悲歌,將在曾秀梅 " 替夫 " 申訴的路上,繼續淒苦吟唱 ……
殺人
畢志新犯瞭故意殺人罪。
2015 年 2 月 5 日,距離乙未年羊年春節還有 14 天。河北省淶源縣南屯鎮張傢莊村裡,村民們都在張羅著過年的事。
當天晚上,34 歲的畢志新和朋友寧永利在縣城的一個小吃部裡吃瞭飯,喝瞭些酒。畢志新心情不太好,就在不久前,他和妻子曾秀梅因為到北京討說法擾亂瞭公共秩序被處 10 天行政拘留,這個即將到來的年關對他們一傢來說,並不好過。
喝完瞭最後一口酒,兩人起身離開瞭小吃部。寧永利將畢志新送回瞭傢,他沒看出來,這個男人心裡裝著事。
也許是沒喝夠,回傢後的畢志新又打開兩瓶啤酒開始猛灌,原本已經睡下的曾秀梅醒瞭,看著一身酒氣的丈夫,她順口數落瞭兩句,但很快被頂瞭回來。
" 他說心情不好,還不讓喝酒呢!" 曾秀梅聽出瞭丈夫語氣中的不痛快,沒有再言語。
" 我要找冀鵬說清楚咋解決。" 呷瞭兩口酒後,畢志新突然冒出一句話,接著沖進廚房從案板上拿起瞭菜刀,又從傢裡的冰箱上抽出兩把鐮刀,大踏步地向外走。
曾秀梅嚇壞瞭,她趕緊叫醒躺在裡屋的老丈人畢春,讓他照看一下孩子,然後出門跟在丈夫身後,試圖阻止他。
但不久之後,悲劇還是發生瞭。
冀鵬與畢志新起沖突的胡同
2 月 5 日晚 9 時許,外出打麻將歸來的冀鵬死瞭,死在瞭離自傢不遠處的胡同裡,死在瞭畢志新的菜刀和鐮刀下,頭朝西,幾乎要和身體分離。
" 快來,殺人瞭。" 當意識到已經釀成大錯時,畢志新讓曾秀梅打瞭報警電話,夫妻兩一路懵懵懂懂地走回瞭傢中,癱坐在椅子上。
很快,原本黑寂的張傢莊村變得燈火通明,狗吠不斷。元元從床上驚醒,眼前的一幕是渾身血跡的爸爸被警察帶走。她問母親曾秀梅發生瞭什麼,但再未得到答案。
距離乙未年羊年春節還有 14 天。畢志新和冀鵬這兩個從小就認識的鄰裡鄉親,一個死瞭,另一個被帶走瞭,剩下兩個老人,兩個女人和 4 個孩子,在驚恐和眼淚中,迎來瞭這場巨變。
強奸
畢志新認為冀鵬強奸瞭他的妻子曾秀梅,三次。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距離淶源縣車程幾個小時的一個城市裡,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見到瞭曾秀梅,她不高,身材勻稱,滿手的繭子。
離開生活瞭快 10 年的張傢莊村,如今 " 躲 " 在這裡打工," 暫時沒想過回去,我怕被找麻煩。"
" 畢竟這事是因我而起。" 天氣有些幹冷,氣溫逼近零度,曾秀梅抿瞭抿嘴。在她看來,一切起源於 2014 年的 7 月。
具體的日子曾秀梅已經記不得瞭,她隻記得那天她要回位於石道溝的娘傢,因為傢裡沒車,張傢莊村離淶源縣城也有好幾公裡," 我老公就讓我坐冀鵬的車去,他有車,有時候也會送村裡的去縣城。"
但曾秀梅覺得這一次冀鵬似乎有些特別殷勤,不僅將她送到瞭淶源縣城,還主動提出要送她回娘傢," 從娘傢回來的路上他還說要請我吃飯,帶我去一個地方。我說我不吃,我隻請瞭半天假,還要回來上班。"
在一個岔路口,冀鵬駛離瞭原本的線路,最後將車停在瞭淶源縣與靈丘縣交界的驛馬嶺山,一個長滿小樹的山坡上。
曾秀梅說,那是她第一次意識到男人的力氣可以大到讓女人完全無法掙脫,她乞求瞭,反抗瞭,甚至扯斷瞭冀鵬的項鏈,但事兒還是出瞭。
說到這,她開始急速地喘息,眼淚也奪眶而出,掏出隨身攜帶的藥瓶子吞下幾粒藥丸,瓶身上寫著:" 速效救心丸 "。
" 我心臟不太好,去年查出來的。" 曾秀梅說,她極力想要忘卻這段過往,但每每想起都讓她感到絕望," 我問過冀鵬,他為什麼找上我,他說因為他老婆懷孕,還有,他早就盯上我瞭。"
此後不到一個月,冀鵬又兩次和她發生瞭性關系," 第二次也是在那個小山坡,第三次是在車裡。"
雖然受瞭委屈,但曾秀梅並沒有選擇報警或求助傢人。她說,是因為傢人。
" 冀鵬威脅我 , 我要是說出去,就讓我永遠見不著我孩子,我大女兒在縣城上學,他人也經常在縣城,我怕他真做出什麼事。而且這事我也不想鬧大,同一個村,名聲就壞瞭。"
但紙永遠包不住火。
這層秘密的關系很快就被畢志新發現瞭。在法院的相關調查資料中,是冀鵬的一通電話讓畢志新起瞭疑心,在追問中得知瞭事情的原委,但曾秀梅堅持說,是她主動告訴瞭丈夫, " 我受不瞭瞭,讓他把孩子弄轉學,他問我為什麼,我就告訴他冀鵬的事瞭。"
不論如何,唯一確認的事實是,得知此事後的畢志新很生氣,暴跳如雷。
賠錢
報警之前,畢志新一傢曾尋求與冀鵬私瞭。
有直接的溝通,也有中間人的調和。曾秀梅說,最早提出的數額是 5 萬,但冀鵬拿不出這麼多錢。最後通過幾次協商溝通,賠償金數額從 5 萬變成瞭 3 萬,甚至一度變成瞭 2 萬。
這個說法得到瞭一些張傢莊村村民的印證,他們沒有忘記 3 年前的慘案和一些閑言碎語的故事。
張傢莊村的村民
11 月 17 日,記者來到瞭這個略顯凋敝的北方村落,如同大多數農村的現狀一樣,張傢村的青壯年們幾乎都離開瞭故土,村裡很冷清,隻能偶爾聽到兩聲狗吠,留在村裡的大多是已經上瞭年紀的老人。在凌冽的寒風中,他們時不時聚在村中心的小壩子,將落葉點燃,烤火取暖,然後說說話。
冀鵬在張傢莊村的舊宅早已無人居住
冀鵬的傢早已沒瞭人,門口的胡同長滿瞭雜草,散落著一些久未清理的垃圾,畢志新的父親畢春還住在村南角的舊屋裡,村民說已經有些天沒見著瞭。
畢志新的舊宅如今隻有他父親一人居住
畢志新的舊宅
這裡的人們習慣將畢志新喚作醜兒,管冀鵬叫大鵬。在他們眼裡,鬧出事之前,醜兒和大鵬關系不錯,是經常在一起喝酒的朋友,從小一起長大的鄰裡鄉親,大鵬傢養的狗都是從醜兒傢拿的。
提起曾秀梅被強奸的事,受訪村民們的回答大多是 " 知不道,不好說。" 但大傢都表示聽說過調解的事。
" 我參與瞭調解。" 張傢莊村的村支部書記王根雄說,畢志新一傢曾來找過他,請他拿主意和出面調解。
他是村裡的幹部,對畢冀兩傢都很熟悉,關系也一直不錯,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瞭的態度當瞭調停人," 開頭說要 5 萬,最後說 2 萬,大鵬先給 1.8 萬,然後打 2000 塊錢的欠條,但是畢志新那邊不幹,說最少要 3 萬。"
最後的協商結果是,畢冀兩傢不歡而散。錢一分沒給,怨徹底結下瞭。
流言
大鵬強奸瞭醜兒媳婦兒。
這樣的說法很快就在不大的村子裡流傳,但一些村民更傾向於相信,冀鵬和曾秀梅的事不是強奸,而是有瞭私情。
" 根本就不是強奸。強奸能讓你去哪兒就去哪兒?" 王根雄甚至直接斷言說,據他掌握的情況,一開始兩傢其實就是出瞭男女那檔子事,曾秀梅是被畢志新打瞭才改口說是強奸," 來找我的時候臉上青一塊紫一塊。"
" 女方主動聯系男方多些,我問瞭之後辦案的警察,調瞭他們兩個的通話記錄,女方還主動發過曖昧短信。沒聽說過冀鵬威脅人,倒是出事以後,是畢志新放話要報復冀鵬,還為此搞出瞭一個交通事故。"
畢志新的大伯畢寧在都對侄兒和侄兒媳婦的說法表示瞭懷疑。盡管他一邊說對情況不清楚,另一邊又說王根雄說的都是真的。
甚至 , 和畢志新結婚前曾秀梅曾有過一段婚姻的事都成瞭一些村民的 " 證據 ",用他們的話說,曾秀梅本來就是畢志新從別人那 " 挖 " 回來的,所以後面發生的事情都可以理解。
這些說法都被曾秀梅否認瞭。
曾秀梅說,畢志新幾乎沒和她紅過臉,也沒有打過她,她和冀鵬沒有私情,就是強奸,不存在所謂的改口一說。另一方面,之前的婚姻和這事也沒有關系," 我是離瞭婚才和畢志新在一起的,之前生的兩個孩子也是前夫傢在帶,我們早就斷瞭聯系瞭。"
死局
沒有拿到錢,畢志新一傢最終選擇瞭報警。
2014 年 8 月 30 日,因為涉嫌強奸,冀鵬被警方帶走瞭。畢志新和曾秀梅出瞭口氣,這樣的結局或許也算是一個交代。
但沒過幾天,冀鵬就回來瞭,他被警方處以監視居住。根據他留下的口供,他承認曾 3 次和曾秀梅發生性關系,但辯稱每次都是處於雙方自願的狀態,所謂反抗被扯斷裂的項鏈以前就壞過,隻不過是在第一次親密行為時恰好被碰斷瞭。
當看到冀鵬重新出現在村裡時,曾秀梅懵瞭。在她看來,強奸是重罪,是要抓起來判刑的,隻關瞭 7 天就被放出來,這個結果讓她有些始料未及。
在她看來,回村之後的冀鵬跟往常一樣,幹活、喝酒、打牌,時不時往來縣城和村裡,似乎一切都已過去,監視居住成瞭無罪釋放的同義詞。
" 媳婦兒被強奸,咋會不瞭瞭之。" 畢志新同樣想不通,根據他之後的供述,他曾經在村裡攔下瞭開車的冀鵬,問他到底想要怎麼解決這事,但得到的回復是,說 " 你愛哪兒告哪兒告,老子有的是人,老子候著你 "。
彼時,曾秀梅開始有些害怕," 我想起冀鵬曾經威脅我說要讓我見不著孩子。"
元元很快暫時休學從縣城回瞭傢,因為怕出意外,孩子去小賣部買吃的都會有人陪著。
之後的一段時間,畢志新和曾秀梅數次前往淶源縣公安局和檢察院詢問案件進展和為什麼沒有把人抓起來。" 公安說案子在檢察院那,檢察院說案子在公安那。然後又說什麼證據不足。" 曾秀梅說,幾次求問無果後,畢志新一怒之下帶著她前往保定、石傢莊,最後甚至到瞭北京求說法。
2015 年 1 月,在北京呆瞭 10 天後,夫妻兩被帶回來瞭淶源,因為涉嫌擾亂社會秩序,他們被淶源縣公安局處以 10 天行政拘留。
被拘留的 10 天裡,曾秀梅說她想瞭很多,絕望、無助和不解縈繞在心頭,對她而言,這樣的結果完全不能接受和理解," 強奸我的人隻關瞭一個星期,我們去要說法,卻被關瞭 10 天。"
從看守所出來時,夫妻兩相顧無言,曾秀梅知道丈夫的心裡也很難過,但她不知道這樣的難過到瞭什麼樣的程度。她更不知道,他們想要的說法到底誰能給。
13 天後,畢志新操起瞭菜刀和鐮刀,用最極端的方式,給瞭自己一個說法。
審判
審判畢志新像一場馬拉松。
作為附帶民事訴訟人,冀鵬的傢屬提出瞭 500 萬元的民事索賠,並且不接受法庭調解。
2015 年 8 月 5 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淶源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瞭畢志新故意殺人案,當年 10 月 21 日,一審判決畢志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冀鵬的傢屬共計 14 萬餘元。
雙方都不滿判決結果,均提起瞭上訴。
2016 年 2 月 25 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同年,3 月 28 日,高院以一審 I 判決所認定的事實不清為由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2016 年 8 月 17 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淶源縣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畢志新殺人案。當年 9 月 7 日,再次作出判決:畢志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賠償冀鵬傢屬 16 萬餘元。
此後,兩傢又再次提起上訴。
2017 年 5 月 25 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開庭,7 月 24 日法庭發出判決書,刑事上維持瞭此前對畢志新的判決,但民事上將賠償金額減少到瞭 2 萬餘元。
11 月 17 日,畢志新的辯護律師——北京市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和律師曹寒冰收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郵寄來的終審判決書。
對於這樣的結果,兩人表示不能認可,在和曾秀梅溝通之後,他們決定啟動申訴。
劉昌松在他的量刑辯護意見中寫到,畢志新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 " 義憤殺人 ",屬於 " 情節較輕 ",依法應當判處 3-10 年有期徒刑。同時,他認為應當厘清和調查清楚警方在處理冀鵬強奸案時可能存在的失職,甚至是瀆職行為。
羅生門
劉昌松看來,畢志新最終殺人與淶源警方針對冀鵬強奸案的處置有很大關系。
根據淶源縣公安局提供的一份落款時間為 2014 年 12 月 22 日的《起訴意見書》,針對冀鵬涉嫌強奸一案,公安機關認定相關犯罪事實的證據:報案材料、證人證言、現場勘查記錄、鑒定結論、受害人陳述和嫌疑人供述等證據證實上訴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而案件相關材料還顯示,2014 年 9 月 4 日上午,淶源縣公安局帶領冀鵬前往淶源縣與靈丘縣交界處驛馬嶺山上及南關村小樹林辨認現場時,冀鵬曾作出有罪供述。冀鵬在供述中稱,自 2014 年 7 月份以來,其在這兩處先後 3 次以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與曾秀梅發生性關系。
對此,劉昌松提出質疑," 涉嫌強奸 3 次這種的重罪,公安機關在 14 年 12 月就出具瞭起訴意見書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在此之前應該有報捕程序,但為什麼直到殺人案發生時嫌疑人都沒有被逮捕;而監視居住也沒有施行嚴密監控的措施,冀鵬能夠在村內村外自動活動和自由見人,根本沒有起到監視居住的作用,這讓畢志新夫婦感到瞭嚴重的恐懼和擔憂,這是警方的重大失職。"
2015 年 8 月 5 日前後,《京華時報》的記者就曾向淶源縣公安局提出瞭相關問題,根據報道,淶源縣公安局負責該案偵辦的一負責人稱,其已將該案報淶源縣檢察院批捕,但淶源縣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一直未下通知進行批捕。
然而,淶源縣人民檢察院當時卻回應稱,未見有該案移送至批捕科。" 案件會先在登記處登記,然後會遞交到我們這兒,如能批捕,我們就會向公安發函,若證據不足,也會下不予批捕或需要其補充偵查等文書。截至目前,我們沒有接到該案的批捕申請。"
針對淶源縣檢察院所稱沒有收到相關報捕材料等情況,淶源縣公安局另一相關負責人稱," 也有可能是公安局同檢察院私下溝通的結果,檢察院認為是條件不夠批捕,所以公安就沒有報批 "。
但該種說法被淶源縣人民檢察院回應稱," 不可能 "。
封面新聞記者註意到,就在相關報道刊載 5 天後的 8 月 10 日,淶源縣公安局和淶源縣人民檢察院卻又雙雙開出情況說明," 相互印證 " 稱公安局曾 " 口頭 " 商請檢察院提前介入。
終局
這註定是一場沒有贏傢的對局。
在采訪中,曾秀梅說,她目前生活的唯一目標就是為畢志新討個公道,然後拉扯孩子長大。如果結局不能改變會不會考慮離婚?曾秀梅沉默瞭兩秒," 目前還沒想過。" 她還有其他太多需要考慮的問題:瀕臨絕境的親戚關系、孩子上學生活的費用、打官司欠下的債務,還有並不算健康的身體。
末瞭,曾秀梅叮囑說,別透露她在哪,在做什麼工作,她不知道如何應付可能到來的其他變故。
而另一邊,冀鵬的妻子王學晴(化名)面臨著相同甚至更嚴重的考驗。時至今日,冀鵬的屍體都還未下葬,村裡的人說,欠下的停屍費數以十萬計。而自從出事後,王學晴和兩個孩子便搬離瞭張傢莊村,再未回來。關於她現在在哪,什麼情況,鮮有人知。
" 我也很久沒有見過她瞭。她現在靠政府的救濟金生活。" 冀鵬的姑姑說,即使是親人的電話,王學晴幾乎也不接。
" 她心死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