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觀察 | 章瑩穎案“滿月”,代理律師回應個中熱點

07-12

6 月 9 日,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失蹤,截至目前,已經超過三十天。

自那一天起,章瑩穎的命運以及相關案件,一直牽動人心。對於其失蹤後的狀態,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個是美國警方的觀點:根據對犯罪嫌疑人的監聽以及發現的某些證據,他們推測章瑩穎已經死亡;而另一個觀點則認為章瑩穎可能還活著——她的傢人從未放棄過尋找。在警方沒有出示 " 已死亡 " 的關鍵性證據之前,尋找章瑩穎依然是一件非常現實的事情。與此同時,關註此案的眾多國內網友,也對美國警方的過於淡定和漫不經心,感到不解,甚至不滿。

7 月 11 日晚,現代快報記者微信連線章瑩穎傢屬的法律顧問、代理律師王志東,他對涉及此案的一系列熱點問題進行瞭分析和解答。

章瑩穎(資料圖)

FBI 為何不奔赴小鎮塞勒姆?

美國時間 7 月 6 日,章瑩穎傢人前往距離事發學校大約 200 公裡的小鎮塞勒姆,尋找章瑩穎,是基於當地居民的爆料,雖然此時已經距她失蹤已經 20 多天。多位目擊者聲稱,曾在章瑩穎失蹤一周後,看到她在該鎮兜售珠寶。

但偵辦此案的 FBI(美國聯邦調查局)對此線索並不熱心,他們表示正在處理更高優先級的有價值的情報信息。他們對該鎮曾經出現過章瑩穎蹤跡的信息提供者動機表示懷疑。不過 FB 也 I 表示會派探員去做進一步的調查。

對於章瑩穎傢人的做法,其代理律師王志東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完全能夠理解," 首先我想強調的是,章瑩穎傢人從未放棄過,他們一直抱有希望,他們一直在期待著瑩穎能夠回到傢人的身邊。所以不論有任何的線索,他們都不願放棄,他們在盡自己全部的可能去搜尋,希望奇跡能夠出現。"

盡管 FBI 認為章瑩穎傢人的擅自行動會對案件調查以及傢人心理產生負面影響,但章瑩穎傢人認為這是別無選擇的做法。王志東律師介紹說:" 我們無從知道 FBI 所說的更高優先級的線索是什麼,我們也不知道對於小鎮的線索,FBI 最終會不會采取行動以及何時行動,但是任何一個線索都是一絲希望。我們隻能在已知的范疇內爭取每一個可能,我們做不到眼睜睜看著而不去行動。"

7 月 11 號,塞勒姆警方將一段攝於 5 月 19 號的視頻出示給章瑩穎傢人。視頻中的女孩與 6 月 16 號在小鎮上現身的女孩確認為同一人。今天,章瑩穎傢人已經確認," 塞勒姆小鎮女孩 " 並非章瑩穎。

嫌疑人克裡斯滕森(資料圖)

警方為何不能撬開嫌犯的口?

這條線索斷瞭之後,有關章瑩穎的下落似乎又隻能寄望於涉嫌綁架的犯罪嫌疑人克裡斯滕森開口。

28 歲的克裡斯滕森將在本周五第三次前往伊利諾伊州厄巴納聯邦法院,出席此案的預審聽證會。這次預審將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起訴克裡斯滕森。

國內部分網友對美國警方的辦案效率感到不解:既然嫌疑人克裡斯滕森已經落網,為什麼不能對他加以審問,獲取章瑩穎的下落呢?在部分網友看來,克裡斯滕森是個十足的壞人,潛意識裡他們嫌警方對壞人太過客氣。甚至有人認為對此人的遷就就是對章瑩穎的不公平。

對此,王志東解釋說:" 在美國刑事案件的偵查當中,嫌犯有權利保持沉默,任何人沒有這個能力強迫嫌犯要求提供口供——尤其是對他可能不利的口供。這是美國的司法體制。"

嫌犯代理律師是副市長會對案件產生影響嗎?

近日有媒體爆料稱,嫌犯所雇傭的私人律師事務所佈魯諾律師事務所中,代理律師之一的湯姆 · 佈魯諾是伊利諾伊州香檳市副市長、市議會議員。因此有網民質疑,這一公職身份是否會對案件產生影響。

對此,王志東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擔心沒有必要。" 我們並不認為這個律師團隊,尤其是湯姆 · 佈魯諾在香檳市擔任副市長這樣的公職對此案件有任何有利或不利的影響。事實上,我們不介意嫌犯有一個稱職的代理律師。這樣,嫌犯在被判有罪之後不可能以律師代理不力為理由要求重審或是以這樣的理由提起上訴。"

據王志東介紹,湯姆 · 佈魯諾自 1980 年開始做律師,專業領域一直是刑事辯護,即為被告辯護的代理律師。同時他也擔任一些公職,從 1997 年起就在香檳市的市議會任議員。他已擔任市議員 20 年,並於目前擔任香檳市副市長。

據介紹,香檳市是一個大概有 84000 多人口級別的行政單位。湯姆 · 佈魯諾的全職是律師,他是兼職擔任香檳市副市長的公職。" 該職務對於在聯邦法庭的刑事案件中代理該案毫無關聯。如果他認為所擔任的這個公職和他所代理嫌犯案件之間有任何明顯或潛在的利益沖突,那麼他自己應該要回避。如果聯邦的檢察官認為這件事情有利益沖突的話,聯邦檢察官也有理由要求他回避。但是這些情況都沒有發生,估計也不會發生,是因為雙方在這件事情的上判斷是一致的,即湯姆 · 佈魯諾在當地政府兼任公職這件事對於他代理嫌犯案件沒有任何利益沖突,也不會因此為他對嫌犯的辯護創造任何有利條件。" 王志東進一步解釋道。

湯姆 · 佈魯諾近日在接受采訪時也回應瞭外界質疑," 我努力為我的委托人辯護,但不可能具備改變事實的魔法。" 他還介紹瞭有關自己擔任香檳副市長的工作內容:副市長僅需要每周二固定與其他議員開會兩小時,主要商討有關香檳市的長期發展方向、稅率高低等市政議題,完全無法也無權幹涉警察、消防局的作業。

他說,香檳市現有九位市議員,其中包括一位是市長,他 2011 到 2015 年擔任副市長,2015 年到 2019 年則是他第二個任期,除瞭每周定期開會外,偶爾副市長須代理生病或出差的市長主持會議," 並沒有任何特別權力 "。

他希望華人小區和民眾能夠理解美國 " 未定罪前,犯罪嫌疑人都是無罪 " 的個人基本權益。

為何要對嫌犯進行無罪辯護?

基於這樣的理念,湯姆 · 佈魯諾將對犯罪嫌疑人克裡斯滕森進行無罪辯護。這同樣令部分網民感到困惑。

對此,王志東在接受快報記者采訪時,同樣進行瞭說明。

" 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在目前的階段,辯護律師一定是以無罪辯護的姿態進場的。關於無罪辯護,首先,它是美國法理上的一個基本原則,即嫌犯在被審判定罪之前都將被認為是無罪的。其次,在重大刑事案件審判中,嫌犯在目前的階段下不可能認罪,否則接下來將隻剩下宣判刑期,審判的過程也將不存在瞭。所以這種情況認罪對於重大刑事案件來講是不存在的。對於一些較輕微的犯罪,比如一個人在商店偷竊而被以輕罪起訴,檢察官和辯方律師達成某種協議,在當庭認罪後做出相應懲罰,或視情況可緩刑等都是可能的。但在重大刑事案件當中,直接認罪是不可想象的。現在的不認罪並不等於以後永遠不認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認罪,而後通過檢方和辯方的討價還價,辯方認一個他認為能夠接受的罪名,這種可能性在以後也是可能出現的。"

王志東的話,讓人不由得讓人想起一些類似 " 刑事重案組 " 之類的美劇,在那些 " 故事 " 中,檢察官和犯罪嫌疑人的律師討價還價的場面,確實常見。

有記者問湯姆 · 佈魯諾," 相比過往代理的案件,您認為為克裡斯滕森辯護難度更大嗎?"

他回答道:" 此案非常特殊,工程量很大,但根據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我們在積極地為客戶(克裡斯滕森)做辯護工作。我們的司法體系就是如此,已經這樣運行瞭二百多年。"

現代快報記者 鄭曉蔚

(編輯 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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