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8 日晚間,@共青團中央 發微博稱,早前被多傢媒體報道的 " 流浪狗教室避雨 " 新聞還有後續,事情次日就有不少同學被到教室避雨的流浪狗咬傷瞭,讓流浪狗到教室避雨隱含重大傳染病風險!
最早在 16 日晚間,有媒體報道安徽安慶近日因天氣突然降溫,某大學一間教室裡,闖入瞭三位 " 蹭課同學 " ——校園裡的流浪狗,它們在教室裡大睡起來,而同學和老師都和往常一樣上課。
流浪狗在進入教室之後沒有打擾到老師上課,隻是安安靜靜的睡覺。
接受采訪的一位同學稱:
最近安慶降溫,外面下雨,還有很大的風。這些流浪狗在教室裡睡覺也並沒有打擾到同學們上課。學生們也不打擾他們睡覺,相互都不打擾,和諧相處嘛。
然而在 17 日,該大學官微就發微博稱,校園內有一條黃色流浪狗咬人,學校保安處已經在處理瞭。
在官微評論區中,疑似有來自該校的網友留言稱,咬人的流浪狗正是此前到教室避雨的流浪狗,希望學校能夠早日杜絕此類隱患。
@共青團中央 在微博中提醒被流浪狗咬傷的同學應及時到醫院處理傷口,或盡快到衛生防疫部門註射狂犬疫苗。註射越早,免疫效果越好。因為狂犬病一旦發作,致死率幾乎 100%。
許多網友也對此表態,有愛心是好的,但是前提是保護好自己,尤其是愛狗人士遇到流浪狗,更是不要隨意愛心泛濫,過於親密接觸。
隨便在網絡上搜索 " 流浪狗避雨 " 等關鍵詞,都可以看到有不少自媒體寫文章呼籲網友,在下雨天氣如果遇到流浪狗,不妨有愛心地邀請它們到屋子裡避避雨。
事實上,流浪狗因為長期無人管理,常常會隨地大小便,容易導致人們的居住環境衛生狀況惡化。同時因為無人清潔,其身上攜帶的細菌極多,甚至可能有傳染病菌。更為重要的是,因為可能遭受過遺棄等原因,流浪狗的性情並不會像傢養寵物一樣溫馴,過去流浪狗咬人的新聞也常見諸於媒體。
這些流浪狗此前並沒有接種過疫苗,一旦被咬傷,人罹患狂犬病的可能性那就幾乎是 100% 瞭。而且出現流浪狗咬人致傷致死的情況,喂養者也是需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主體是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換言之,判斷責任人的標準,並非兩者是否存在收養關系,而是當事人有無飼養的行為。如果長年給流浪動物供食,讓流浪動物居留,就已經構成特殊的飼養關系,並轉化成事實上的收養。
如果要解決流浪狗泛濫的問題,還是需要從根本出發,養狗的主人一定要善待寵物,不要隨意遺棄。沒有遺棄,就沒有傷害。
在今年兩會上,就有代表呼籲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對流浪寵物的管理,希望能夠規范寵物飼養,對虐待寵物、故意遺棄等行為給予處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也回應瞭這一社會關切:目前寵物立法還在探討階段。
他表示,關於動物保護有一部《野生動物保護法》,這部法本屆常委會進行過一次修訂,從人與自然和諧的角度,野生動物保護法作瞭非常好的規定,就是要保護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並且這次修改特別地加強瞭這方面的規定,在法律責任上、在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上都做瞭一些充實和完善。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的過程中,對於動物福利的問題有主張要求寫到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這些年來,這方面的呼聲一直很強烈。
2018 年 3 月 12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王超英 未來網記者 謝青攝
還有一部法律叫《畜牧法》,畜牧法對於農場動物的生存環境也做瞭相應的規定,也要求有關的飼養者對於動物的生存環境給予必要的關註,並且要求制定相關的標準,這兩部法律中對於野生動物和農場動物都做瞭一些相應的規定。可能社會上還有一部分法律調整不夠充分的地方,就是伴侶動物,就是所謂的寵物。這件事也一直有主張要求立法的,一些地方也在探索這方面的地方法規,但是好像在國傢層面的立法,現在為止還處在研究和探討階段,還沒有形成最大的共識,可能一時半會看不到實質性的進展。
從人和動物和諧相處的角度,從社會公德的角度,每一個動物飼養者都有愛護自己飼養動物的義務,有這方面的責任,任何遺棄、虐待寵物的行為都應當為社會所不齒,都應當被視為是喪失公德的行為,在這一點上是有共識的,但是對於他們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可能還需要進一步地研究、進一步地切磋,在形成社會最大共識的時候,再來研究立法的問題,用什麼樣的形式立法等。
綜合:未來網、@共青團中央、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