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不幫還錢 兒子竟燒自傢門面房

07-28

門面房蹊蹺被燒,警方介入調查發現系人為縱火。隨著偵查逐步深入,警方發現放火者竟是受害人的兒子。懾於警方追捕壓力,犯罪嫌疑人王曉選擇瞭投案自首。7 月 25 日,王曉被靈璧警方執行逮捕。

7 月 14 日晚 10 時許,王遠位於靈璧縣向陽鄉向陽街十字路口西側路北的一間門面房突然著火。所幸撲救及時,未造成嚴重後果。房子不明原因失火,一時間眾說紛紜,成瞭當地街頭巷尾群眾熱議話題。為盡快確定失火原因,靈璧縣公安局黃灣責任區刑警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消防部門和向陽派出所成立聯合工作組,展開現場勘查。從調取的視頻監控來看,當晚 10 時 23 分,一輛白色轎車行至王遠傢門口停下,下來一名男子。約一分鐘後,王遠傢門面房突然起火,該男子駕車迅速離開。現場勘查排除瞭房屋因電線老化等原因起火的可能性,經綜合分析確定系人為縱火。駕駛白色轎車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接力追蹤,發現犯罪嫌疑人作案後駕駛轎車向婁莊方向逃竄。車輛頭部有反光鏡,分析應為駕校教學車輛。很快,王遠的兒子王曉進入警方視線。經瞭解,受害人和兒子因門面房產生過矛盾。巧合的是,王曉就在駕校工作,具有接觸駕校車輛的便利。種種跡象表明王曉有重大作案嫌疑。迫於警方壓力,7 月 18 日,王曉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到案後,王曉交代瞭縱火實情:他因欠債向父親提出賣門面房用於還債,被拒絕後心生怨恨,一時沖動做出瞭火燒自傢門面房以此泄憤的荒唐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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