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費用取消救護車 自行送醫身亡

08-18

涉事的東莞三局醫院。

患者突發心胸疾病,撥打 12 0 叫來救護車,卻因費用溝通問題,救護車空車返回。半小時後待患者由單位保安開車送往醫院,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

患者傢屬稱 120 急救醫生要求傢屬準備急救費和出診費,導致沒有帶錢的患者錯過瞭寶貴的搶救時間。對此,位於塘廈的東莞三局醫院則回應稱,救護車到達現場後,患者暫無病情危重征象,患者猶豫不決且最後未同意隨車返院進一步救治,耽誤瞭救治時間和錯過瞭搶救機會," 醫務人員和患者在交流過程中,可能是有溝通上的疏漏 "。

目前,東莞市醫調委已經介入協調。

傢屬:出診醫生要求準備急救費和出診費

" 如果不是醫生要患者先準備急救費和出診費,事件就不會發生。" 死者朱瑜的舅舅鐘先生對朱瑜之死耿耿於懷。

21 歲的朱瑜是江西人,在塘廈一傢工廠打工,平日裡就租住在工業區的宿舍裡。今年 4 月 23 日下午 1 點 20 分左右,朱瑜因胸口疼痛得厲害,由舍友撥打 120 急救電話,並在 4 名舍友的幫助下,來到工業區門口等候救護車。1 點 35 分左右,東莞三局醫院的救護車到達瞭現場。

鐘先生轉述舍友告訴他的事發情況," 急救出診醫生來瞭後並沒有根據朱瑜的危急情況,詢問病情和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反而在第一時間要求患者準備急救費和出診費。" 劉先生稱,由於朱瑜當時沒有帶錢,出診醫生沒有對他采取急救措施,並要求朱瑜的舍友打電話取消瞭 120 救護車。

取消瞭救護車後,朱瑜由公司保安開車送往三局醫院。可惜的是,2 點 06 分到達醫院後,朱瑜因為冠心病搶救無效死亡。

劉先生認為,正是因為醫務人員不負責任的行為,才導致沒有帶錢的患者錯過瞭寶貴的搶救時間。因此向東莞市衛計委提出瞭申請,要求三局醫院賠償 50 萬元。

事發時幫助朱瑜撥打 120 急救電話的 4 名舍友,以事發突然,拒絕瞭記者的采訪。

醫院:可能是有溝通上的疏漏

急救出診醫生究竟有沒有對患者進行初步的診查和急救?

對此,東莞三局醫院回應稱,救護車到達現場時,出車醫護人員立即按診療常規詢問患者,采集病史並進行相關診查,當時患者意識清醒,活動自如,生命體征穩定,而且患者自訴胸痛已緩解,並無其他不適表現。" 結合患者年齡等情況,考慮到當時患者暫無病情危重征象,醫務人員建議患者返院進一步完善檢查和治療,所以並未采取其他現場急救措施。"

醫院相關負責人稱,當時患者對於是否隨車返回醫院診治猶豫不決,遲遲不上救護車,並詢問相關治療費用。醫務人員則回復瞭對方,醫院急救遵循 " 先診療,後付費 " 綠色通道的原則,返院搶救初步完成後補交費用,費用包含出車等相關費用。

" 當患者得知費用包含出診車費時,拒絕上車返院進一步檢查診治,所以患者的舍友才報 120 指揮調度中心取消瞭急救。" 院方相關負責人表示,患者從發病不適到死亡,時間非常短暫,可見病情的兇險," 患者猶豫不決且最後未同意隨車返院進一步救治,耽誤瞭救治時間和錯過瞭搶救機會 "。

該負責人稱,是患者得知診療費用包括出診車費等相關費用時,拒絕上車返院進一步檢查診治,並報 120 指揮調度中心取消瞭救護車,救護車才空車返回。不過,該負責人也稱," 醫務人員和患者在交流過程中,可能是有溝通上的疏漏 "。

三局醫院認為,醫院在本次救助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規范和制度進行出車救治,完成瞭院方應當承擔的醫療救護任務,患者死亡和醫院並無直接關系,對於患者傢屬提出的控訴不予認同,且醫院不應承擔患方提出的相關賠償要求。

患者傢屬與院方已達成初步調解意向

因對醫院方面處理方式不滿,朱瑜的親屬隨即向塘廈鎮衛計局和東莞市醫調委投訴反映。塘廈鎮衛計局相關負責人在電話中回復南都記者稱,對於三局醫院在此次事件中是否存在違規收費、服務不到位的情況,目前正在對此進行調查,並將協調傢屬和醫院方面溝通。

昨日 ( 8 月 17 日),南都記者從東莞市醫調委獲悉,患者傢屬與院方已達成初步調解意向,但尚未簽訂最終的調解協議。

南都記者查詢瞭解到,今年 7 月,最新一期由東莞市衛計局公佈的東莞醫療機構 " 黑名單 " 之中,東莞三局醫院赫然在列,一個記分周期內不良執業行為記分超過 12 分。

【延伸】

胸痛胸悶患者出現癥狀後盡早就醫

東莞市第三人民醫院心血管內科副主任塗醫生介紹,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的黃金救治時間在胸痛胸悶癥狀發生後 2 小時內,超過 2 小時後都要及早開通阻塞的冠狀動脈,作為此類突發病人因及時送往醫院進行專業救治。

救死扶傷是醫生天職,當突發病人出現危機情況的時候,卻被救治費卡住,治病可能就會變成 " 致命 "。在此事件中,醫院應本著人道主義和治病救人的原則,先將救治工作做完,而不是要求病人取消救護車出車。

國傢衛計委早在 2015 年就明確落實應急救助制度,對於需要緊急救治,但無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要及時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防止發生突破道德底線情況。遇到危重患者,實行急診患者按病情輕重分級分類處置,醫院要開通綠色通道,先救治、後繳費。

本版采寫 / 攝影:南都記者 唐建豐 實習生 葉穎 黃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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