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友花瞭 15 萬減肥,變美的她卻跟別人結婚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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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張達軍 顧建兵 記者 嚴君臣)戀愛期間,他十分爽快的轉給女友 15 萬元,讓她去韓國進行吸脂減肥手術;分手後,他卻想把這筆錢追回 …… 近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維持一審的終審判決,判定女方不用歸還。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今年 52 歲的儲某本有個幸福美滿的傢庭,妻子為她生下瞭三胞胎。夫妻二人拼命掙錢養傢,日子過得充實而快樂。然而幾年後,妻子卻因辛苦勞累突發疾病倒下,再也沒有醒來。儲某強忍著悲痛,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工作和照料三個孩子上。

隨著時間的流逝,孩子們都漸漸地長大,而儲某的經濟狀況也逐漸好轉,然而儲某每至深夜,看著空洞洞的傢,總覺得生活中還缺少點什麼。於是,儲某經常混跡於各大婚戀網站,希望自己能邂逅一份美好的感情。

2014 年 6 月,儲某通過世紀佳緣網站相識瞭施女士。同年 8 月,雙方確立瞭戀愛關系。施某比儲某小 13 歲,曾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交往初期,他們像普通戀人一樣經常約會,度過瞭一段浪漫甜蜜的時光。

兩人交往中,儲某總覺得因自己年齡偏大,周圍的親友時常對周女士指指點點,為瞭不讓施女士受到委屈,愛面子的他總對施女士有求必應,出手闊綽。2014 年 11 月初,儲某見施女士愁容滿面,以為發生瞭什麼事,急忙問詢。施女士訴說自己近幾年一直比較胖,幾次減肥都不見效果,想去韓國進行吸脂減肥手術,但需要一筆不菲的費用,為此她愁悶不已。

" 寶貝兒,你咋不早和我說呀,需要多少手續費用,全部我來出!"2014 年 11 月間,儲某先後三次通過銀行累計向施女士轉賬 15 萬元。2014 年 12 月,施女士如願拿著這筆錢赴韓國進行瞭吸脂減肥手術。

2015 年 3 月,儲某向施女士求婚,施某說她很享受戀愛的時光,希望儲某能再等等,儲某對此十分不悅,兩人第一次發生瞭激烈的爭吵。在隨後半年多的時間裡,兩人因生活中的一些瑣事,又多次發生口角,儲某的態度讓施女士心寒。2015 年 10 月,施女士正式向儲某提出瞭分手。

" 你知道感恩嗎?我花瞭 15 萬讓你去韓國整容,你就這樣對我的嗎?" 儲某回短信氣憤的質問施女士。2016 年 2 月,施女士與他人結婚。

2016 年 10 月,儲某一紙訴狀將施女士告上瞭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認為他轉給被告的 15 萬元屬於彩禮錢,請求施女士如數返還。

法庭上,施女士辯稱,雙方沒有結婚的意思表示,也沒有訂立婚約,15 萬元整容費用系消費性贈與,不屬於彩禮,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崇川法院審理認為,婚約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所作的事先約定。根據南通本地民俗,男女結婚前一般會先訂立婚約,婚約一方向另一方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貴重物品作為彩禮是訂立婚約的基本形式,並大多會有父母或親朋好友在場見證。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均認可雙方沒有正式訂婚,儲某給付施女士金錢的方式系分多次轉賬匯款,且其轉賬行為發生於雙方戀愛期間,儲某主張其所匯款項均系以結婚為目的,但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在轉賬匯款時,具有與施女士締結婚姻關系的明確意思表示,故涉案款項不屬於彩禮的范疇,應為儲某戀愛期間對於施女士的消費性饋贈。現儲某要求施某返還戀愛期間贈與的財物於法無據,不予支持,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儲某不服,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南通中院經審理維持原判。

(編輯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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