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07-13

[ 導讀 ] 12 日,記者從長春市政府瞭解到,近日,長春市發佈《關於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決定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禁燃區為長春市市區范圍。

12 日,記者從長春市政府瞭解到,近日,長春市發佈《關於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決定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禁燃區為長春市市區范圍。

通告所稱高污染燃料為以下燃料:除單臺出力大於等於 20 蒸噸 / 小時鍋爐以外的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禁燃區內單臺出力小於 20 蒸噸 / 小時(14MW/ 小時)的鍋爐、窯爐等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應當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在集中供熱管網或者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單臺出力小於 20 蒸噸 / 小時(14MW/ 小時)的鍋爐、窯爐等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應當改用集中供熱或者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未在集中供熱管網或者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可以改用生物質成型燃料或者其他清潔能源,以淘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窯爐等燃燒設施。

禁燃區內已有的鍋爐、窯爐等燃燒設施在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之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確保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國傢規定的排放標準。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窯爐等燃燒設施(單臺額定功率 29MW 及以上的集中供熱鍋爐、熱電聯產鍋爐除外)。

違反規定的,在規定的期限屆滿後繼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或者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燒設施的,將依法責令拆除或者沒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畢成功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
统计代码填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