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實現“全面”的高考還需做哪些事

11-16

教育部部長陳寶生不久前表示,到 2020 年,我國將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雖然浙江和上海已啟動新高考改革,今年又有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加入其中,但這番表態還是引起輿論關註。顯然,這次輿論的關註點在 " 全面 " 上。

這裡的 " 全面 " 至少包含四層意思。一是在全國各地 " 全面 " 推進。目前已有 6 省啟動高考改革,2018 年和 2019 年將分別有 18 省和 7 省,進而到 2020 年,全國所有省區全部落實新高考改革。

二是 " 全面 " 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恢復高考 40 年來,高考改革一直在進行,但主要集中在科目改革上,且錄取制度一直維持在總分錄取模式。新高考改革不但要進行科目改革,推行文理不分科,還要進行錄取制度改革,包括取消高考錄取批次,實行分類高考 ( 學術型高考和技能型高考 ) 等。

三是 " 全面 " 推進高考公平。新的高考制度明確提到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地區尤其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等等。推進這些擴大高考公平的措施是 " 全面 " 改革的題中之意。

四是 " 全面 " 推進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辦學改革。落實新高考文理不分科的科目選擇,需要中學改革教育教學模式,推行 " 選課走班 " 教學 ; 同時需要大學在專業設置上做出調整予以適應。從這一角度說,高考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

是否做到 " 全面 " 將是評價高考改革推進成效的重要標準。全國各地 " 全面 " 啟動新高考改革,這一點沒問題。而 " 全面 " 推進錄取制度改革、推進高考公平以及推動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還需破解諸多難題。

比如,已在上海和浙江推進的高考改革,雖有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的嘗試,但因基本錄取制度還是按 "3+3" 科目總分,所以沒能根本扭轉唯分數論,出現新的應試傾向。有的高中限定學生選擇有限幾種組合,有的考生按 " 田忌賽馬 " 原則選擇學科,甚至出現 " 棄考物理 " 的問題,追求的都是盡可能獲得高考科目的高分。

再如,在推進高考公平方面,過去五年縮小各地錄取指標和開放異地高考,都是基於傳統的分省按計劃錄取框架。這種分省制度本身就影響著高考公平的進一步擴大,因為無論是調整各地錄取計劃還是開放異地高考,都涉及復雜的高考利益蛋糕分配的問題。

又如,中學推進 " 選課走班 " 教學需有足夠師資和開設充足課程,還要求學校改革管理學生的方式。但從現實看,我國中學師資尚存短缺,學校管理也還主要是應試教育那套。另外大學的配套改革也面臨挑戰,比如在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實踐中,有的大學在招生時不對照學生所學專業,隻看分數不限高考科目,結果催生學生功利選科,也導致部分學生進大學後很難跟上專業教學的要求。

以上這些問題,都是我們在全面建立新的高考制度過程中需要直面的問題。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改革中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集中攻堅並一一實現重點突破。 ( 作者是 21 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