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 2 天的考慮,小芳(化名)終於鼓起勇氣,前往龍海市公安局海澄派出所報警,講述自己那驚魂的 58 小時遭遇:遭搶劫、被強奸、綁住雙手塞進後備箱……
◆嫌疑人用衣服遮住小芳被綁的手部
昨日下午,龍海警方向媒體披露瞭該起案件。
通報:涉嫌搶劫、強奸、非法拘禁
今年 31 歲的小芳,來自漳州雲霄縣,在龍海務工。今年 6 月 5 日 9 時許,她前往海澄派出所報警稱,6 月 1 日 11 時許,她到蘇某明的宿舍——龍海市海澄鎮豆巷村一出租房內。15 時許,她準備離開時,蘇某明突然將其拉回宿舍,並用膠佈綁住她的雙手,還拿著一把槍威脅她,讓她說出微信綁定賬戶的密碼。
2 日凌晨 4 時許,蘇某明怕引起別人註意,用一件衣服蓋在瞭小芳綁著膠佈的手上,將其帶到他停在樓下的車子旁,塞進瞭後備箱,載到海澄鎮羅坑村一土坑裡藏匿。
3 日凌晨 5 時許,蘇某明再次將小芳帶回宿舍。當天 21 時許,小芳趁著蘇某明不備之際,光著腳拼命逃離現場。
在小芳被蘇某明控制的 58 小時裡,蘇某明多次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並利用手機轉走小芳微信賬號及綁定銀行卡上的錢,共 3900 元。
6 月 28 日 13 時許,警方在廈門市思明區一出租房內,將蘇某明抓獲。
偵查:警方判定該案系蓄謀作案
31 歲的嫌疑人蘇某明稱,他與小芳才認識 2 個多月,事發那天在一起時,小芳一直說沒錢交房租,要他給她 1500 元。" 我孩子都靠我一個人打工賺錢來交補習費,我自己也沒有錢,她還一直纏著我要,當時我很氣憤。" 蘇某明說。
經警方調查,蘇某明,31 歲,龍海市海澄鎮羅坑村人,從事裝修工作,平日裡迷上瞭微信賭博,欠瞭 5 萬多元,曾因盜竊罪被判刑。
龍海市公安局重案中隊的郭隊長分析說,該案經過警方的偵查,判定嫌疑人蘇某明屬蓄意作案。" 作案前,蘇某明就已經把膠佈和一把仿真手槍準備好,放在房間的抽屜裡。" 郭隊長介紹,蘇某明將小芳的雙手捆綁後,用仿真手槍威脅受害人說出微信賬號密碼,並給受害人的朋友發微信稱借錢交房租,後來小芳有 5 個朋友給她發瞭 2000 多元,均被蘇某明轉到瞭自己賬戶上。
郭隊長說,受害人陸續在後備箱裡待瞭 24 個小時,幸好案發那幾日是陰雨天氣,如果是現在這樣的天氣,她可能就危險瞭。
目前,龍海市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和搶劫罪,批準逮捕蘇某明。(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吳淵傑 林志祥 實習生 洪嘉俊 文 / 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