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作案 15 起 自己 100 多元被盜選擇報警

08-06

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曉宇 通訊員 連公軒)近日,連雲港海州警方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稱其屋內一個包被盜,丟失財物 100 多元。不過令人想不到的是,報警人自己本身就是一名小偷,先後作案 15 起。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警方在蹲守抓捕未果後,就利用其報警機會,通知他到派出所做筆錄,結果成功將其抓獲。

據海州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大隊長唐建平介紹,今年 4 月,海州地區發生多起車庫失竊案件,新海派出所經過大量的工作,確定瞭嫌疑人王某。隨後,警方根據王某每次作案的軌跡,選擇在其經常出沒的地方進行蹲守。

但狡猾的王某一直遵循 " 兔子不吃窩邊草 " 的原則,從不在自己居住地附近作案,警方無法確定他的落腳處,民警連續蹲守 6 天,都沒有逮到他。

眼看兩個多月過去瞭,王某還沒有抓到,警方對王某的情況再次進行分析,結果發現,今年 6 月 1 日,王某曾在海州分局市東派出所報警稱在出租房裡面被盜一個包,裡面東西價值 100 多元。

海州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的隊員立即與市東派出所取得聯系,得知民警正好需要王某到派出所瞭解情況。" 我們當時分析,他肯定會來派出所,因為他每次盜竊車庫的地方都是在西小區,在市東這邊的轄區什麼案子。" 唐建平說,他們決定在市東派出所等著王某自投羅網。

果然,7 月 29 日下午 3 點半,王某如約來到派出所門口,還沒等他反應過來,民警一擁而上,將其死死控制,被抓獲後的王某還有點懵,他怎麼都沒想到,自己是去派出所維權的,怎麼反而被抓瞭。

" 僅僅價值 100 元的財物被盜,就立即報警,想要懲治盜竊他東西的人,而他卻自己作案 15 起,損害瞭別人的利益,卻想著逍遙法外。" 唐建平覺得王某的這一出 " 賊喊捉賊 ",實在荒唐。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而他的財物被盜案警方也正在調查之中。

(編輯 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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