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有房產證卻沒法交易……

07-12

燕趙晚報融媒體記者 杜慧 卞靜 通訊員 畢仔萱

" 我住神池花園,手裡有房產證,房產卻無法進行交易,這可怎麼辦 "," 我購買瞭中陽潤庭小區的期房,合同約定 2015 年 6 月交房,遭遇延期交房不說,開發商還失聯,我們該如何維權?" 這兩天,平山溫塘神池花園和新華區中陽潤庭小區的一些業主都在為自傢房子的事情 發愁,本報記者分別聯系相關部門給予解答。

平山神池花園:有房產證卻無法交易?

近段時間,平山縣溫塘神池花園 18 號樓業主陳先生預出售其名下一套房產,可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時,卻被告知無法買賣交易," 我手裡明明有房產證,為何房屋產權不能買賣呢?"

據陳先生介紹,他 2007 年購買瞭溫塘神池花園的一套小別墅,並取得瞭房產證。如今,入住 10 年,他打算將這套房產出售,卻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他到平山縣國土資源局進行查詢,對方告知其名下的這套房產沒有土地證,未進行不動產登記,房屋不能辦理 " 落宗 ",因此影響其進行正常交易。

這令陳先生感到莫名其妙," 有房產證怎麼會沒有土地證呢?" 事後他瞭解獲悉,該小區有數十棟住宅樓,有一部分樓的業主房產可以上市交易,順利辦理過戶手續,然而有一部分就卡在瞭房屋不能辦理 " 落宗 " 上。他猜測有可能是該樓盤開發商在開發期間有部分樓盤存在手續不全的問題所致。陳先生聯系開發商,對方說表示協助辦理,可再次聯系時卻再也聯系不上瞭。

12 日,記者多次撥打陳先生提供的開發商電話,始終無人接通。

當天,記者首先就此事聯系到瞭平山縣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從去年起,商品房買賣交易需到當地國土資源局下設的不動產登記管理中心進行辦理," 前提條件就是要辦理‘落宗’手續,也就是查土地備案情況。"

隨後,記者聯系瞭平山縣不動產登記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針對神池花園部分業主沒有土地證一事,當地縣政府已專門成立工作小組,督促開發商盡快補交土地出讓金,為涉及到的業主辦理土地證。待一切手續辦理妥當,這些業主即可正常辦理房產交易手續。

中陽潤庭:延期 4 年開發商仍未交房

在新華區中陽潤庭小區購買商品房的業主馮磊(化名)反映說,他們遭遇延期交房,不知如何維權?

馮磊說,2013 年,他購買瞭友誼大街與石清路交口處中陽潤庭小區的一套期房。當時,雙方簽訂瞭一份購房協議,約定新房將於 2015 年 6 月交付使用。然而到瞭交房日期,開發商卻遲遲沒動靜," 對方解釋說是因為手續不全,暫時無法交房,交房日期後延!"

原本以為能按時拿到新房鑰匙,沒成想開發商突然 " 變卦 ",和他遭遇一樣的業主有 200 多個,大傢都在苦等交房消息," 四年前買房,有的業主是為瞭結婚使用,可現如今孩子都一兩歲瞭,新房還沒有影兒,這叫啥事兒?!"

馮磊告訴記者,目前該小區的樓盤均已開發完畢,有一棟住宅樓、一棟商業樓和若幹商鋪。最近他們獲悉,中陽潤庭開發商正在解決小區水、電、天然氣等問題," 是不是這些問題解決完瞭就能通知我們交房瞭?"

昨日,就此事記者聯系上開發商一位銷售人員,對方稱目前小區的水、電、天然氣已經接通,但因為開發商手續不全,正在辦理中,所以目前還無法交房,具體交房時間也說不準。

河北俱時律師事務所宋毅律師認為,該小區業主購買瞭五證不齊全的房屋,開發商遲遲不交付房屋,建議業主可以向住建部門舉報其違法經營行為,然後到法院起訴開發商,隻要開發商在起訴前取得相關證件的,就可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真實有效,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宋毅律師提醒廣大業主,購買瞭手續不齊全的住宅房屋,會面臨所簽訂買賣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因此在購房房屋時,一定不要貪圖小利購買五證不全的房產項目,否則開發商有逾期交房等違約行為時業主的利益將難以得到保障。

(編輯:史贊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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