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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書記員和當事人,一人一沓紙、一支筆,你寫來我道去,寫瞭滿滿六頁紙。用這樣溫情的交流方式,近日湘陰縣法院新泉法庭的工作人員耐心調解瞭被告為聾啞人的離婚案件,讓一對分居十五年的 " 名義 " 夫妻得以和平分手。
原告陳女士經人介紹與被告黃某相識,黃某系聾啞人,一直單身。陳女士與黃某交往中認為黃某雖殘疾,但為人忠厚老實,是生活的好伴侶,在交往不久後便與黃某登記結婚,並到黃某傢中共同生活。生活一年多後,因雙方性格差異較大,兩人為傢庭瑣事發生爭執,陳女士便負氣離傢外出,黃某因為不能說話,分居期間無法跟陳女士打電話,也因感覺陳女士脾氣太大,沒有主動去接陳女士回傢。不曾想,夫妻這一分就是十五年。陳女士自覺與黃某分居時間太長,夫妻之間有名而無實,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庭工作人員在去黃某傢送達時得知黃某的具體情況,便在黃某傢中先用筆與黃某交流,決定先瞭解一下黃某的想法再開庭審理。書記員寫道:" 黃某,你會寫字嗎?" 黃道寫道:" 我不會說,但我會寫。" " 那好,根據陳女士寫的分居情況,你是否願意與她解除這樁分居多年無夫妻之實的婚姻呢?"" 法官,我現在還想不通,我要考慮一段時間,開庭時再來法院跟你們談我的意見 "。
開庭當天,法官先主持庭前調解。法官、書記員和黃某一人一沓紙、一支筆,你寫來我道去,以文字說話。起初黃某並不同意離婚,他認為陳女士這麼多年沒有盡到妻子的義務好好照顧他,要求賠償十五萬才同意離婚。法官和書記員把陳女士身患疾病、居無定所的困難情況用筆寫給黃某看,勸黃某 " 不愛就放手、好聚好散、再見還是朋友 "。經過整整一上午的文字交流,在法官和書記員與黃某寫下滿滿的六頁紙之後,黃某終於寫道 " 法官,你們的耐心感動瞭我。我同意離婚,沒有條件 "。
拿著調解書的陳女士和黃某互相給瞭對方一個微笑,離開時,陳女士對法官的耐心調解表示衷心的感謝。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