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 7 月 12 日訊(記者 高亞南)近日《濟南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專項規劃》正式獲市政府批復。面對這麼多的戶外廣告,濟南如何分區規劃控制呢?根據《規劃》要求,濟南市將設置限設區和禁設區,其中,禁設區主要包括山體、河流,泉水保護區、大明湖、古城,歷史文化街區,居住區、辦公區、工業區等城市功能區及其他未列入限設區的區域。
分區控制圖(紅色——限設,藍色——禁設)
據瞭解,在保護城市市容景觀環境基礎上,以服務城市商業發展、城市公共宣傳和營造城市活力為目的,部分區域可合理設置戶外廣告。限設區范圍為城市主中心、副中心、三個次中心、八個地區中心的商業中心,七個現狀商圈和十個城市窗口地區。
具體范圍:
主中心:泉城路及泉城廣場周邊、大觀園;
副中心:CBD、漢峪、賢文;
三個次中心:西客站、新東站、孫村;
八個地區中心:北湖、華山、美裡、柏石峪、唐冶、港溝、洪樓、董傢;
七個現狀商圈:西市場、英雄山、山大路、振興街、濼口、張莊、黃臺;
十個城市窗口地區:遙墻機場、新東站、濟南東站、濟南站、西客站、汽車西站、汽車南站、汽車東站、北園大街長途汽車總站、濟南廣場汽車站。
臨空和濟北兩個次中心,王官莊、桑梓店、崔寨和高官莊四個地區中心,條件尚未成熟,未來結合規劃建設方案同步劃定戶外廣告限設區。
限設區內禁止在護城河區域和泉水保護區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
限設區內禁止在護城河區域和泉水保護區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禁止在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設置戶外廣告;禁止在行政辦公、居住、教育科研、醫療衛生等特定功能區和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等文化建築設置戶外廣告;道路紅線內,除結合公交站點設置的公交候車亭廣告外,禁止設置任何形式的戶外廣告。
限設區設置廣告還需要遵守這些廣告設置規定!
1、戶外廣告僅允許附著在高度≤ 24m 的商業建築上設置,廣告面積應小於等於立面面積的 30%,單個廣告面積應≤ 200㎡;
2、商業綜合體,建築設計方案已預留廣告位的按批準方案設置,其他商業建築戶外廣告的設置數量不應超過 6 個;
3、綠地、公園可結合園林景觀適度設置小品、雕塑式公益廣告;
4、機場僅公共區域允許設置 1 處公益廣告,每個車站僅允許設置 1-2 處公益廣告,內容以濟南文化、旅遊、歷史等城市宣傳為主。
5、地標建築可根據城市形象宣傳、景觀照明建設需求設置媒體立面,單獨報批,批準後按規定設置。
6、專業市場按照 " 一場一方案 " 的原則,單獨報批,批準後按規定設置,內容僅限公益廣告及其自身和內部商傢的廣告宣傳。
以保護濟南特色景觀、歷史風貌、公共空間環境,保護城市交通和公共設施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環境為目的,部分區域禁止設置戶外廣告。
限設區之外的所有地區均為禁設區。主要包括山體、河流,泉水保護區、大明湖、古城,歷史文化街區,居住區、辦公區、工業區等城市功能區及其他未列入限設區的區域。
在禁設區內,除以下四種情況外,禁止設置任何廣告!
1、綠地、公園可結合園林景觀適度設置小品、雕塑式公益廣告;
2、商業、商務辦公、居住建築的附屬商業(底商)可設置櫥窗廣告;
3、商業綜合體,建築設計方案已預留廣告位的按批準方案設置,嚴格控制內容、版面,禁止更改或增加廣告位;
4、道路紅線內結合公交站點設置的公交候車亭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