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臺警方聯手瓦解跨境詐騙集團 拘 46 名嫌犯

07-22

臺灣警方逮捕其中一名涉案男子。(圖源:頭條日報)

海外網7 月 22 日電7 月 21 日,臺灣刑事局宣佈與香港警方聯手破獲一宗跨境詐騙案,兩地共拘捕 46 名臺籍涉案人員,涉案詐騙集團利用社交網站行騙有經濟能力的 127 名 35 歲到 55 歲臺灣單身女子,共受騙 3 億多元(新臺幣,下同),其中 1 人 3 個月內被騙上千萬元。

綜合香港《頭條日報》、香港東網消息,港臺兩地警方去年始展開聯合行動,鎖定一個跨境詐騙集團,涉及 220 宗在臺發生的騙案,包括 " 網上情緣 " 及 " 假冒官員 " 等。受害人最少多達 139 人,財物損失合共 1.13 億港元。警方拘捕 53 人,包括 5 名香港居民、46 名臺灣居民,並檢獲過百件證物。

據警方調查,涉事詐騙集團成員自稱是香港的海關人員、投資顧問、彩金公司主管,透過 Facebook 等社交網站、交友或通訊軟件,鎖定年齡為 35 歲至 55 歲的臺灣熟女詐騙,假意與臺女交往,博取信任後訛稱為瞭 " 結婚基金 " 要投資,指示受害人匯款至香港的銀行賬戶。據指受害者多是職業穩定的單身女子,其中一名年約 40 歲的經商婦人損失最慘重,被騙走 1700 萬元,甚至有人借高利貸匯款給詐騙集團。

警方查扣一批贓物。(圖源:頭條日報)

除瞭詐騙熟女外,涉案詐騙集團也以復合式的方式進行,在取得個人資料後以網路電話撥打給被害人,並假冒檢察官、警察、健保局、醫院的名義,向被害人佯稱涉及欠費、詐欺、洗錢、擄人勒贖等,需要監管帳戶要求受害人將款項匯到指定賬戶。

另外,涉案詐騙集團也以招待到大陸、香港旅遊、從事外匯工作或以提供高額傭金方式,招攬臺灣民眾搭機到香港,抵達後由大陸籍或香港籍人士接應至銀行開戶,以當作人頭賬戶使用。待受害人匯款到賬戶後,再由住在廣東的呂姓臺籍男子,帶領人頭搭地鐵進入香港領出贓款,事後再返回廣東據點躲藏。

臺灣及香港警方周三(19 日)同步展開行動,臺方將詐騙集團主犯張姓男子、呂姓男子與旗下成員、人頭戶等 23 人查緝到案,加上之前已通知 22 名人頭賬戶疑犯到案,合共 45 人到案;香港警方則逮捕 8 人,包括一名臺灣籍疑犯、兩名大陸籍疑犯與五名香港籍共犯,其中一名港籍鍾姓銀行經理,多次協助辦理開戶,涉嫌勾結詐騙集團。

臺灣及香港警方去年 11 月在第 11 屆 " 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警學研討會 " 期間,就臺灣民眾赴香港、大陸等地與當地疑犯從事跨境詐欺案件展開合作後,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與香港警務處 " 刑事及保安刑事部商業罪案調查科 " 成立聯絡窗口,開始展開共同打擊香港假交友、假投資、假檢警詐騙的 " 凈朋專案 "(行動代號 "OPERATIONBOLDCAPTAIN")。

行動中,警方檢獲過百件與案有關的證物,包括個人電腦及平板電腦,手提電話,信用卡及提款卡。(圖源:頭條日報)

據香港警方通報,於周一(17 日)至周四(20 日),香港警方共拘捕 7 名人士,連同較早前由黃大仙警區所拘捕的另一名涉案人士,以及臺灣執法部門在周三(19 日)及較早前的行動中拘捕的 45 名人士,行動一共涉及 53 名被捕人士(當中 2 人來自大陸、46 人來自臺灣及 5 人為香港人),涉嫌參與共 220 宗發生於臺灣的詐騙案件,包括 " 網上情緣 " 騙案、電話騙案及投資騙案。部分人士處理被匯到香港銀行賬戶的贓款,涉及金額高達港幣 1.13 億元。

行動中兩地檢獲超過 100 件與案有關的證物,包括個人電腦或平板電腦、手提電話、信用卡或提款卡、銀行職員卡片、現金及點鈔機等。在香港被捕的人士包括銀行職員、秘書公司職員或有其他職業的本地人,涉嫌在社交媒體招攬他人介紹銀行職員協助開戶,並報以賞酬。行動中成功凍結贓款共港幣 426 萬元。(綜編/海外網侯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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