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露天燒烤、淘汰黃標車……南昌為幹好這件事出大招

07-12

7 月 12 日,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獲悉,南昌市政府近日下發《南昌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通過對工業污染源、建築工地揚塵、城市道路保潔、餐飲油煙排放、機動車尾氣排放等方面的治理,力爭全市 2017 年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 80% 以上,並且全面取締建成區的露天燒烤、淘汰全市黃標車。

【目標】

確保 PM2.5 年均濃度不高於 50 微克 / 立方米

南昌市提出,力爭全市 2017 年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 80% 以上,PM10 年均濃度不高於 78 微克 / 立方米,PM2.5 年均濃度不高於 43 微克 / 立方米。確保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即確保可吸入顆粒物 PM10 年均濃度不高於 92.8 微克 / 立方米,確保細顆粒物 PM2.5 年均濃度不高於 50 微克 / 立方米。

6 月至 12 月,南昌市將依法依規開展集中整治,查處一批、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建立完善大氣污染治理網格化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確保各類污染納入監管范圍,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完善政策】

將建築垃圾全密閉范圍擴大至九龍湖片區

建築垃圾處置管理方面,9 月底前,出臺《南昌市全密閉建築垃圾運輸企業考核辦法》,建立健全建築垃圾運輸企業進入和退出機制;2017 年底前,在重點區域運行的全密閉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智能定位終端安裝率達 100%,實現車輛上線監管;將建築垃圾全密閉范圍擴大至九龍湖片區。

城市道路保潔考核方面,2017 年底前,城市建成區主要車行道機掃率達到 80% 以上;完善道路清掃保潔 " 以克論凈 " 的考核方案,將全市道路以區為單位,隨機抽取各個街辦若幹條道路,在每條道路上隨機抽取一個橫截面,開展 " 以克論凈 " 考核,通過對道路浮塵的量化考核,督促道路積塵減少,達到深度保潔。6 月底前,完成環衛作業車輛禁行時間調整,適當放寬環衛作業車輛禁行時間限制。

建築工地管理方面,7 月底前,出臺建築工地揚塵污染視頻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方案,分區域、分階段推進建築工地遠程視頻和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在線監控設施的建設;9 月底前,在空氣自動監測站周邊 4 公裡范圍內的建築工地推行安裝,2017 年底前在全市建成區范圍全面安裝,通過日間查看、夜間錄像回放和違規畫面抓拍對施工現場進行遠程監管。

對提前報廢黃標車給予一定財政補貼

黃標車、燃煤鍋爐淘汰獎補方面,6 月底前,制定黃標車淘汰獎補政策,對提前報廢黃標車給予一定財政補貼,以獎補促淘汰;出臺建成區燃煤鍋爐淘汰補貼政策,調動燃煤鍋爐使用單位淘汰改造積極性。

餐飲項目準入管理方面,企業設立或增加餐飲經營項目時嚴格履行 " 雙告知 " 職責,告知申請人需要申請審批項目和相應的審批部門,並由申請人書面承諾在取得審批前不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在辦理登記註冊後,要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 " 雙告知 " 推送平臺,將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及時告知環保、食藥監等相關審批部門。環保、食藥監等相關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通過 " 雙告知 " 推送平臺認領企業或通過南昌市企業事中事後監管警示平臺查詢,根據職責嚴格做好項目準入工作。

【整治重點】

24 小時在線監控重點工業污染源

整治工業企業大氣污染。對重點工業污染源,實行 24 小時在線監控,對排放不達標企業依法實施處理。2017 年底前,有機化工、醫藥(化學原料藥制造)、表面塗裝、塑料制品、包裝印刷等五大行業中排放量分別在全省居前十重點企業全面完成年度 VOCs(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項目;全部完成鋼鐵、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及技術改造工程。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開啟式幹洗機的淘汰或改造更新。

工地不按規定圍擋一律責令停工

整治各類揚塵污染。對施工工地不按規定設置圍擋或圍擋不符合要求,對車輛未沖洗幹凈出場上路的,工地出入口及周邊路面存在建築物料、建築垃圾及餘土撒落現象的一律責令停工。對拆除工地是否按規定設置圍擋、混凝土攪拌場(站)路面是否硬化等現象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一律按高限實施處罰

6 月底前,完成拆除工地建築垃圾清運,裸露土地臨時綠化或覆蓋治理;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至少建有一個建築垃圾消納場,建築垃圾集中堆放、規范消納,堅決取締非法設置的建築垃圾消納場。

確保在年底淘汰全市的黃標車

整治鍋爐排氣污染。6 月底前完成八個國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周邊 4 公裡范圍內鍋爐的淘汰改造,未完成改造的必須停產整改,2017 年底前全面完成剩餘鍋爐淘汰改造。

整治機動車排氣污染。對本市註冊黃標車不得進行安全技術檢測,對已達到報廢標準的一律予以強制報廢,確保在年底淘汰全市的黃標車。加大黃標車闖環保限行區域執法力度,對違規闖環保限行區域車輛嚴管重罰。未經環保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予核發安全及檢驗合格標志。著手利用遙感監測手段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抽測,對抽測不合格的,依照環保部、公安部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全面取締建成區露天燒烤

整治餐飲油煙污染。全面取締建成區露天燒烤,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止的區域露天燒烤食品或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規范餐飲油煙排放,6 月底前,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完成現有餐飲店的全面普查;9 月底前,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完成現有餐飲店整治,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的,或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一律責令改正並實施行政處罰,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保障】

組建微信群實時通報問題督促整改

據瞭解,南昌市將成立由市委副書記、市長郭安任組長,市政府副市長塗建生、宋鈾、楊文斌任副組長,市政府副市長凌衛任執行副組長的南昌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組建南昌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微信群,實時通報問題督促整改,預報大氣環境質量,通知啟動和解除空氣重污染日應急預警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各縣區、開發區(新區)空氣質量優良率、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三項空氣質量情況進行考核排名,排名納入城市綜合管理 " 三令 " 制考核內容。對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中考核未達標的,由領導小組予以通報批評;對考核未達標且排名最後 1 名的,取消該縣區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及其主要負責人當年度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導致環境空氣質量嚴重下降的嚴肅追責

南昌市提出,對各地、各單位污染源排查嚴重失實,污染源整治工作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和弄虛作假的;2017 年 6 月底前未完成裸露土地整治的、國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周邊 4 公裡范圍內鍋爐淘汰改造工作未完成的,全年整治任務未有效落實導致空氣質量下降嚴重的,實施 " 一事三查 ",即:查牽頭單位,查所在縣區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查業主(施工)單位。

從 6 月份開始,對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濃度連續兩個月同比不降反升的縣區、開發區(新區),由縣(區)政府、開發區 ( 新區 ) 管委會提交原因分析和改進措施;對上半年空氣質量下滑最嚴重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對縣區(開發區、新區)分管領導進行約談;對全年空氣質量優良率、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濃度不降反升,導致環境空氣質量嚴重下降的,按照《江西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嚴肅追責。

文 /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陳文秀、實習生陳學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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