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對重大突發事件最遲 5 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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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 11 月 24 日電 國傢食藥監總局近日在官網發佈《關於全面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 5 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 24 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依法依規明確回應主體,落實責任,確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

資料圖:河北省一中學小學部曾出現學生疑似食物中毒情況。中新社記者 韓冰 攝

《意見》提出,要推進政務陽光透明。一是推進決策公開。把公眾參與、專傢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食品藥品監管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以適當方式公佈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相對集中的意見建議不予采納的,公佈時說明理由。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傢、媒體等列席有關會議,增強決策透明度。決策作出後,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

二是推進執行公開。主動公開食品藥品監管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根據工作實際,及時公佈進展情況,確保執行到位。重點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任務進展情況的公開工作。探索開展督查結果的公開,強化言必信、行必果的執行要求,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是推進管理公開。根據中央編辦部署,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推行食品藥品監管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根據事權和職能,按照突出重點、依法有序、準確便民的原則,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規范行政裁量,促進執法公平公正。著力推進食品藥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監督抽檢、飛行檢查等重點領域監管信息公開。繼續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

四是推進服務公開。把行政事項受理服務與網上辦事大廳結合起來,推動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打通服務群眾的 " 最後一公裡 "。全面公開服務事項,編制發佈辦事指南,簡化優化辦事流程。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佈。

五是推進結果公開。主動公開食品藥品監管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及時向社會公開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定期公佈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信息。按月發佈批準註冊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公告。及時公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飛行檢查結果信息。制定《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實施細則》,逐步推動實現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決定書向社會公開。

在擴大政務開放參與方面,《意見》要求,一是推進政府數據開放。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和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要求,實施食品藥品監管數據資源目錄管理,制定數據標準,編制數據開放目錄,制定總局數據資源年度開放計劃,並積極響應公眾開放需求,依托國傢公共信息資源統一開放平臺和總局政府網站,穩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數據開放。

二是,加強政策解讀。要按照 " 誰起草、誰解讀 " 的原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發揮專傢學者和新聞媒體的作用,註重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對涉及面廣、社會關註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法規,要通過新聞發佈、政策吹風、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讀,深入淺出地講解政策背景、目標和要點。領導幹部要帶頭宣講政策,特別是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要帶頭接受媒體采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 " 第一新聞發言人 "。

三是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圍繞 " 兩會 " 等做好專項回應引導工作,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開展效果評估。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食品藥品監管政務輿情的回應工作,涉事責任單位是第一責任主體。對涉及食品藥品監管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依職責按程序及時發佈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認真回應關切。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 5 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 24 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依法依規明確回應主體,落實責任,確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

在完善政務公開制度方面,《意見》明確,一是建立健全主動公開目錄。推進主動公開目錄體系建設,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明確食品藥品監管各領域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2017 年底前,要在梳理本部門應公開內容的基礎上,制定本部門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並動態更新,不斷提升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二是對公開內容進行動態擴展和定期審查。每年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眾關切,明確政務公開年度工作重點,把握好公開的力度和節奏,細化公開內容,穩步有序推進公開工作。每年對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全面自查,發現應公開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可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擬制公文時,要明確公開屬性,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未說明不公開理由的,按規定予以退文。嚴格落實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國傢秘密的關系。

三是探索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依法積極穩妥制定食品藥品監管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范圍,對公開後危及國傢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要詳細具體,便於檢查監督,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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