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取消或下調收費是大勢所趨

07-13

國傢發改委和銀監會日前聯合印發通知,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取消個人異地本行櫃臺取現手續費,暫停收取本票、匯票的手續費、掛失費、工本費等六項收費,各商業銀行應主動對客戶在本行開立的唯一賬戶免收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等。

這次發改委、銀監會取消和暫停銀行 7 項合法收費,這既是一個政策紅包,預計每年可減輕客戶負擔 61.05 億元,又是優化實體經濟發展環境的積極舉措,值得肯定。

不過,這隻是銀行業取消收費的一小步,要全面取消或下調銀行業名目繁多的收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長期以來,傳統銀行盈利盤子,主要是兩塊,一是利差,二是收費。收費雖然單筆隻有二、三元,微不足道,由於筆數巨多、總量龐大,利潤可貴。為此,銀行業千方百計擴大收費項目。據媒體報道,銀行收費項目 2003 年時僅有 300 種,到 2011 年 , 已多達 3000 種。對此 , 近年來有關方面多次推進銀行取消或下調收費 , 目前,收費項目依然還有 1000 種左右。

銀行是企業,也要講經濟效益。但前提是,要講市場規則,講信用,講公平。問題是,直到今天,銀行業仍存在亂收費現象。僅一張銀行卡附載的收費項目,就高達 30 多項。比如,跨行取現手續費、短信通知費、打印對賬單費等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這其中有多少是合規合法?以信用卡 " 全額罰息 " 為例,如你信用卡透支消費瞭 1 萬元,最後到期還款時少還瞭 1 元錢,那麼,銀行竟然以你欠款 1 萬元來罰息。這是什麼邏輯?為什麼不可以 " 部分還款,部分計息 "?再如," 跨行取現手續費 ",現在,銀行規定,一筆跨行取款,收費 4 元。問題是銀行的自助設備都設定瞭單筆取款的上限,央行規定,自助設備一天最高能取款 2 萬元,那麼為什麼銀行還要設置單筆取款 2500 元 -3000 元的上限呢?如你要取個萬把塊,非得重復操作幾次,取一次交一次 4 元手續費,公平合理何在?

其實,銀行取消或下調收費是大勢所趨。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我國將逐步進入移動支付時代。如今,人們支付、轉賬等,大都使用手機,隻要輕輕一掃二維碼,方便又快捷。近日 , 福建省福州市政府還宣佈,將建成 " 無現金城市 "。與此同時,現在,各商業銀行均開辟瞭自己的網銀系統,業務拓展迅猛發展,將逐步成為主渠道。今年 4 月,據長沙一項調查顯示 ,25% 的受訪者稱半年沒進過銀行。如果銀行一味抱著手續費不放,肯定走不遠。可喜的是,早在兩年前,招商銀行、寧波銀行規定,隻要是在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上辦理個人轉賬業務,且收款人為境內客戶,無論轉賬金額大小,均不再收取手續費。從今年 1 月 1 日起,工行也宣佈,在本行異地存取款全免手續費,這種自覺行為獲得輿論肯定。這些舉措,在增大用戶吸引力的同時,擴大瞭其他業務的收益。據瞭解,銀行已挖掘新的盈利模式——開展投行業務,業務范圍正在日益拓展。

由此可見,商業銀行死守傳統利差和收費,還不如主動積極擁抱互聯網,建立新的盈利模式,從中發現新的利潤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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