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 8 年前,那起引起社會轟動的北科大學生搶銀行案件嗎?這名學生黎某不僅服刑完畢,出獄復讀不滿一年,便以 598 分的成績再次考入全國重點大學。近日,他來到北京,親自把這個喜訊告訴當時審判該案的 " 法官媽媽 " 尚秀雲。
" ‘媽媽’,您看看我的錄取通知書。" 黎某雙手捧著高校的錄取通知書,由於激動,他雙手顫抖著;尚秀雲也泛著淚光,連道幾聲 " 好 "。" 我還記得您宣判後,真切地對我說:深深地為我感到惋惜。"
尚秀雲也記得,當時這個案件定罪引起瞭極大爭議。最初,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批準逮捕瞭黎某,後考慮其有劫持人質的行為,在提起公訴時,檢方將罪名改為瞭量刑相對較輕的綁架罪。但法院審理後認為,黎某的行為還是符合搶劫罪,並以此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10 年。圖為黎某的肄業證書。
2009 年 7 月 12 日中午,黎某把空瓶子裝滿水冒充硫酸,用蚊帳蒙面走進銀行,將一張恐嚇字條遞入取款窗口," 我的包裡有一個復合雷管,足以將這裡夷為平地,我需要 10 萬元,不要按報警鈕,否則 ……" 圖為當時的案發現場。
銀行工作人員當即報警。黎某見狀,持水果刀先後挾持兩名客戶,向銀行索要 10 萬元現金。拿到錢後,他又以潑硫酸相威脅,阻止保安員抓捕。黎某被抓獲後,贓款全部追回。圖為黎某被捕。
圖為黎某父母。
" 法官媽媽 " 尚秀雲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