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成都市傳染病醫院獲悉,7 月 21 日,一名內科病人傢屬因輸液滴壺有空氣,辱罵、毆打瞭一名女護士,致其右臉視力模糊、右眼下瞼皮膚縫瞭 7 針。目前,被打護士正在接受治療。醫生表示,還不確定其視力能否恢復;其右眼下瞼皮膚可能留疤。
經過第三方醫生證實,輸液滴壺的空氣不會對病人治療或健康造成影響,而且,這種空氣可能與患者手勢有關,如果把手移動一下,可能就沒有。
事發後,警方迅速抵達現場,調查起因,最終,患者傢屬承認 " 因心裡慌,所以才沖動打人 "。目前,打人者已被行政拘留 7 日,並處以 200 元的罰款。
事件 //
護士值夜班 突遭傢屬毆打
24 日早上 10 點,封面新聞記者來到某醫院眼科病房見到瞭被打護士袁浩,她的右眼下方有被縫合的痕跡,脖子和兩隻手臂上有淤青。距離被打事件已經過去三天瞭,她仍心有餘悸," 現在想想就後怕,怎麼也沒想到他會突然打人。"
21 日晚,袁浩和規培生李麗在醫院值夜班。當晚 10 點 20 分左右,她去上廁所,同時李麗準備為病人輸液。晚上 10 點 25 分,她回到瞭護士站。這時,李麗告訴她,"17 床的病人沖她發火,聲音還挺大,因為液體的事 ……" 話未說完,就聽到瞭 17 床病人按呼叫器後的聲音。考慮到同事剛與病人發生不悅,袁浩抱著 " 滅火 " 的心態,起身去見病人。
一間病房有三張病床,17 床位於中間。這名病人是 70 多歲的老人,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常年住院。袁浩走進病房後,發現病人身邊還有兩名約 28 歲的年輕傢屬,一男一女。" 我之前見過老人兩三次,他比較刁鉆。"
走到床邊背對門口時,袁浩面帶笑意詢問情況,男性傢屬說:輸液器裡有空氣。袁浩看瞭輸液器發現,空氣是在滴壺上方,所以不會影響病人輸液。於是,她說:" 這不影響 "。說完這句話後,傢屬提高瞭聲調:" 啥子叫沒得事,你們啥子態度 ……"
突然,男子開始飚臟話,沖過來雙手使勁捏她脖子,並將其按在地上,使之無法掙脫、幾乎不能呼吸,隨後,將她推倒在 18 床床檔上撞,又扯她到 17 床床邊打。在掙紮中,袁浩咬住瞭男子掐住脖子的手,然而,男子更加暴怒,用力把她按到地上,低頭一口狠狠咬住瞭她的右臉。大約三分鐘後,兩名護工才把男子拉開。
視力模糊 送醫後縫瞭 7 針
面對突如其來的拳頭,袁浩懵瞭。她回憶,當時她感覺半邊臉都是血、右眼視力模糊。當晚 11 點過,她被同事送到瞭醫院眼科治療。
記者從她的主治醫生唐醫生處瞭解到,剛到醫院的時候,她的右眼瞼瘀血腫脹,下瞼月皮膚撕裂,右眼眶內骨折,同時右眼視力下降到瞭 0.3。正常人的視力是 1.0。醫生為其做瞭清創處理,她的下瞼月皮膚被縫瞭 7 針。
" 現在,她最主要的問題就是視力差,是否能恢復到原來的情況還不好說," 唐醫生介紹,她的右眼下瞼皮膚部分壞死,以後可能留疤。而且現在,我們又發現她的牙齒下面一顆松動,還要送到齒科做進一步檢查。
傢屬打人前 病人情緒激動
在進入病房前,李麗和病人發生瞭什麼呢?24 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聯系到瞭李麗。她告訴記者,她和病人沒有爭吵,21 日晚上 10 點過左右," 我把裝輸液液體的治療車放在 17 床的病房門口時,發現忘記拿東西瞭,當我取東西回來時,發現 17 床病人站在治療車旁邊,用手拿起輸液液體看。"
" 這種液體是無菌的,護士碰之前都要把手消毒。我擔心病人把液體污染瞭,就連忙制止並告知原因," 李麗感到委屈的是,老人不聽勸反而沖她吼。她勸老人回病房等,稍後會為他輸液。但是,老人仍然不聽勸,同時爆粗口辱罵李麗,這時,傢屬將其拉回瞭病房。
" 接著,我就給他輸液瞭,他和傢屬也沒說什麼。" 李麗回憶道。不過,事後,當晚住院內科住院總高鳳嬌說,病人的態度很差,已經把李麗罵哭瞭。
打人者:心裡很慌,才會沖動打人
21 日晚 10 點 50 分,錦江區公安分局雙桂路派出所接到報警,馬上派出瞭就近的巡邏隊趕赴現場。雙桂路派出所副所長梁一回憶,民警抵達現場時,雙方都較為平靜,護士右臉有傷痕,稱被患者傢屬咬傷,而患者傢屬則說,是護士自己不小心掛傷的。雙方各執一詞。
由於病房內沒有監控,民警向當時在現場的護工、病房旁邊的病友等第三方詢問後,基本還原瞭事件:因為老人輸液時滴壺冒泡泡(有空氣),兒子就與護士發生瞭爭吵,隨後兒子打人,咬傷護士。
第二天早上,民警再次詢問打人者時,對方的態度有所好轉,承認因沒控制住情緒,打瞭護士,因傢裡事情比較多,心裡很慌,才會沖動打人。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打人者已被行政拘留 7 日,並處以 200 元的罰款。
看法 //
醫院 :
希望醫患雙方和諧配合、相互理解
針對此事,24 日下午,成都市傳染病醫院副院長田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醫院一貫希望醫患雙方和諧配合、相互理解,一旦發生醫患矛盾,或者患者有投訴,通常都會從自身找原因,對員工進行嚴格的要求和管理。然而對於打人之事,醫院會堅決保護員工的正當權益。他說," 在打人事件發生後,醫院院長、醫務人員第一時間看望瞭受傷職工。醫院將全力支持職工起訴打人者,捍衛自己的尊嚴,維護自己的權益。"
警方:
擾亂醫療秩序,或面臨違法
" 我們瞭解到,病人在三四天住院時間裡,時不時就刁難醫務人員 ",錦江區公安分局雙桂路派出所梁一認為,醫院有自己的醫療秩序,如果患者擾亂瞭這種醫療秩序,醫務人員有權去投訴要求醫院處理。" 如果患者謾罵、侮辱或采取暴力的方式對醫務人員,而醫務人員的操作是合規合法的,那麼患者的行為就是違法的。"
梁一透露,根據調查瞭解,在此事件中護士的行為是合規合法的," 針對患者所說的輸液滴壺冒泡泡的事,我們咨詢瞭相關醫生,如果患者把手移動一下,可能就沒有泡泡,而且,輸入身體的液體也不會有空氣,所以不會對病人治療或健康造成影響。"
律師:
患者傢屬毆打護士,得不償失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范雲雲律師指出,目前,醫鬧已經入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等行為也都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予以懲處。
" 患者傢屬毆打護士的行為,侵害瞭護士的健康權,給護士造成瞭人身損害,護士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之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要求傢屬承擔賠償責任。" 范雲雲律師表示,若患者傢屬的行為構成犯罪的,被毆打的護士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他認為,患者傢屬毆打護士,在一定程度上也擾亂瞭醫院的秩序,將面臨民事賠償。一旦認定為犯罪,還需承擔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新聞鏈接 //
國傢衛計委:嚴懲傷醫行為
7 月 11 日,國傢衛計委網站公佈瞭《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由國傢衛計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傢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聯合印發。文件要求:嚴密防控、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包括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安排保衛人員陪診,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等等。官方亮出瞭一系列嚴懲傷醫、醫鬧行為的 " 組合拳 "。
有專傢表示,對於涉醫違法犯罪,這份《意見》的重點已經從既往的 " 打擊 " 前移到瞭 " 防控 " 環節,這說明以往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的行動取得瞭一定效果,在取得成效的同時,重點前移到防控,進一步保障醫護人員執業安全。
原標題 : 輸液滴壺有空氣?患者傢屬毆打護士致其縫 7 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