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他是江蘇省常州市某區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科長。晚上,他在遊戲中創建瞭 " 帝國 ",成為當之無愧的 " 老大 "。在虛擬世界裡,這個名叫 " 常州惡棍 " 的玩傢,被有的玩傢稱為 " 神一樣的存在 "。他的真實名字叫丁鑫。
" 隻要我一上線,就有千把號人來捧場,就像孫悟空回到花果山一樣,大小猴孫一個個湊過來打招呼,‘大王來瞭’,很熱鬧。那圈子裡,我就是老大!"
為瞭打造遊戲中讓眾人望塵莫及的角色,丁鑫前後花費巨資,甚至不惜通過犯罪斂財,以供遊戲花銷。僅僅 3 年,他就在遊戲中砸進 1500 萬元,其中貪污、索賄近 700 萬元。
今年 6 月,江蘇省常州市某區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鑫被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 13 年。
" 神一樣的存在 "
丁鑫是常州人,出生於 1977 年,父母是生意人,傢庭經濟條件較好,他是傢中獨子。丁鑫稱,上世紀 90 年代,他上大學期間,父母每年給他的零花錢高達 20 萬元。
大學畢業後,丁鑫回到傢鄉工作,購買別墅豪車,娶妻生子,事業順風順水,先是在某區城管局的一個下屬單位當中層幹部,後來調到該區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科,當上科長。
參加工作初期,丁鑫煙酒不沾,不過他總覺得生活中缺少點什麼。在朋友的介紹下,丁鑫迷上瞭網絡遊戲。在此後 3 年時間裡,他把大部分精力和時間放在遊戲上,妻子對他不滿,提出瞭離婚。
離婚後,丁鑫依舊把大部分時間放在網遊上。他還學會瞭吸毒,曾經被處以罰款。其同事回憶,那段時間,丁鑫上午幾乎不到辦公室,下午也難見人影,很多工作都是打電話指派下屬去做。
2010 年年底,某網絡遊戲正式上線。丁鑫發現,這款遊戲與之前玩的遊戲不一樣,錢財是在這個虛擬世界中行走江湖最關鍵的 " 法寶 "。盡管如此,玩這款遊戲的人依然很多。
丁鑫在遊戲中給自己取名為 " 常州惡棍 ",開始瘋狂地花錢提升裝備等級。
有遊戲玩傢回憶,2011 年 9 月 26 日," 常州惡棍 " 完成瞭 190 級全套 15 星裝備,成為當之無愧的 " 一哥 "。沖 15 星套裝需要的寶石都是真金白銀買的,該遊戲最燒錢的地方就在於此。
在沖 15 星套裝的過程中," 常州惡棍 " 曾經在幾分鐘內將原來 3 星的裝備升級到 14 星,花瞭 25 萬個寶石,折合成人民幣就是 25 萬元。
帶給丁鑫滿足感的是,提升等級和裝備水平後的 " 天下無敵 "。遊戲中有的玩傢稱他為 " 神一樣的存在 "。
2012 年年初," 常州惡棍 " 成為全服務器唯一一個 200 級、擁有 15 星套裝、67 等戰魂全激活、攻擊力超過 10 萬的角色,達到瞭無人可敵的地步。這一年的全區冠軍決賽中," 常州惡棍 " 以完全碾軋的姿態奪冠,成為遊戲中當之無愧的 " 老大 "。
有時候,玩傢之間價值數萬元的裝備買賣,他會作為中間人,賣方將裝備暫存 " 常州惡棍 " 身上,等到買方付款之後,再由他把裝備交給買方,完成交易。在他創建的 " 大吳帝國 " 裡,他曾幾度為普通玩傢出頭,讓 " 臣民 " 心悅誠服。
用巨額金錢 " 燒 " 出來的 " 常州惡棍 ",讓丁鑫在虛擬世界中實現瞭前所未有的滿足,他幾乎所有業餘時間都泡在遊戲上。
有時候,他還會召集一些在常州或外省的遊戲玩傢,一起吃飯交流經驗。" 我們在一起沒啥拘束,什麼話題都能聊,也無關各自的身份。平時工作上的應酬還得裝模作樣,這個圈子裡不用。" 丁鑫說。
從廣告公司老板處斂財
盡管一切都是虛擬的,丁鑫卻曾經堅信,他找到瞭一條通向光榮與夢想的金光大道。不過隨著在遊戲中不斷投入,和很多人一樣,他發現,金錢鑄就的,其實是通往牢獄之路。
" 常州惡棍 " 身上一把大刀可能需要 10 萬元到 100 萬元,而他每月幾千元的工資,根本無法維持他的高消費。
丁鑫的銀行賬單顯示,父母每年給他的零花錢超過 200 萬元。
檢察機關向開發運營該遊戲的網絡公司調查取證時發現,在 3 年的時間裡,丁鑫在遊戲中花費 1500 萬元。這個數字不僅讓辦案人員感到吃驚,也讓當時巨人網絡公司統計數據的工作人員驚呼不已。事實上,這還不包括他和別的玩傢私底下交易裝備的金額。
所以,在工資和父母給的零花錢之外,丁鑫還要另外籌錢,才能滿足其玩遊戲的需求。於是,他在跟自己職權相關的廣告公司老板身上打主意。
有一次,他看一位肖姓老板的新款電腦不錯,當場指令肖姓老板給他兒子買一款 " 一模一樣 " 的電腦。還有某老板去丁鑫辦公室求業務,丁鑫直接打開其皮包,將裡面放的幾千元拿走,僅剩下一兩百元零錢。
" 次數多瞭,連我們自己都不清楚丁鑫總共拿瞭多少錢。" 一位老板說。
有一天深夜,由於丁鑫一直未交電費,導致停電打不成網遊。丁鑫打電話讓某老板立即去充電,那位老板說,我都睡瞭,明天一早去行不行?丁鑫大聲喊道,現在就去!那位老板隻好深夜開車去充值。
盡管如此,當地許多戶外廣告公司老板依然跟他套近乎。他們看中瞭丁鑫手中的權力,當地所有戶外廣告的 "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發放權限都由丁鑫一手掌握。
在城區戶外廣告位置稀缺的情況下,誰能拿到戶外廣告施工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這兩個證,誰就能在城區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可謂 " 一證千金 "。
有一次,丁鑫發短信向一傢廣告公司老板借 10 萬元,要求立刻打到他的銀行賬號上,對方稍微有些遲疑,丁鑫就在電話裡說:" 我借錢是給母親辦養老保險,你這樣讓我怎麼面對我的母親?" 雖然這位老板知道他在撒謊,也隻能借錢給他。
常州市檢察機關向多名廣告公司老板取證後得知,丁鑫先後 10 次向星靈廣告公司老板吳某索取賄賂 47 萬元,5 次向天宇廣告公司老板劉某索取賄賂 23 萬元 ……
2011 年至 2013 年,丁鑫向相關業務單位共計索取賄賂高達 456 萬元,那也正是丁鑫在該遊戲全區決賽三連冠的巔峰時期。
虛開發票貪污公款
2013 年,在 " 常州惡棍 " 的所有裝備達到頂級之後,丁鑫時常發出 " 無星可砸真寂寞 " 的感嘆。
隨後,丁鑫又在遊戲中找到新目標,他開始打造新的頂級角色,繼 " 常州惡棍 " 之後,丁鑫控制的 " 常州大老虎 "" 惡棍不惡 " 兩個角色,出現在遊戲之中。丁鑫不斷投入,提升新角色的等級。
如此循環往復,這款網絡遊戲成為丁鑫金錢支出的 " 無底洞 "。父母的巨額貼補、廣告老板的 " 借款 ",依然不能滿足他在遊戲中的大筆投入。
當時正是常州創建文明城市進行公益廣告宣傳的關鍵時期,丁鑫又從中發現 " 商機 "。多個廣告位上設置的廣告,需要由當地廣告公司制作,而他負責向各個廣告公司支付相關費用,他發現用虛開發票的辦法可以從中貪污公款。最多的一次,丁鑫要求某廣告公司一次性為其虛開 22 萬元發票,並制作瞭蓋有城管局廣告科印章的虛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門的賬戶結算,然後從廣告公司拿到瞭 22 萬元。
為瞭避免產生嫌疑,他還註冊瞭一個皮包公司,利用職務便利,將城管局的廣告牌無償給這個皮包公司使用,再轉租給其他廣告公司牟利。
他還將城管局收取的廣告管理費裝進自己口袋。常州某廣告公司老板為瞭一處廣告牌設置許可證,向丁鑫現場交納 5 萬元管理費。公司為瞭做賬多次向丁鑫索要發票,被逼急瞭的丁鑫反問," 許可證都給你們瞭,還要發票幹嗎 "。
後來,這傢廣告公司從其他公司瞭解到,拿不到發票的不僅他們一傢。
經檢察機關查明,不到 3 年的時間裡,丁鑫先後 26 次通過廣告公司虛開業務發票、制作虛假合同、收取廣告管理費等方式,騙取公款 240 萬餘元,個人實得 221 萬餘元。
2013 年年底,當丁鑫在該遊戲第 3 次獲得全區冠軍時,當地檢察院反貪局接到一封隻有一句話的舉報信:丁鑫有經濟問題。
該院反貪人員迅速組織警力展開外圍秘密摸底調查,包括丁鑫的工作、生活、婚姻傢庭等情況,而有所警覺的丁鑫卻在這個時候消失瞭,連同證明他在遊戲中輝煌一時的 3 個角色也在該遊戲中銷聲匿跡。
至於是何人舉報,案發後,在該遊戲的其他玩傢中有一個傳言,稱 " 常州惡棍 " 在遊戲中曾經跟某指揮玩傢鬧翻,後來該玩傢表示要在現實中舉報惡棍。這個時間與檢察院收到舉報信的時間正好契合。
2014 年元旦剛過,丁鑫來到紀委,坐在工作人員面前,拒絕承認錯誤。面對檢察院辦案人員的訊問,他還故作體諒地表示," 之所以選擇在 1 月 4 日過來,是為瞭讓你們好好過個元旦 "。
2014 年 1 月 6 日,常州某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丁鑫刑事拘留。
2015 年 6 月,常州市某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丁鑫犯貪污罪和受賄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18 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100 萬元。今年 6 月,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及相關司法解釋,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瞭終審改判,丁鑫最終獲有期徒刑 13 年。